[212] 若比丘众共和合,作异业、说异业者: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为“应问和合僧而作之羯磨,不问而作;应令自言而作之羯磨,不令自言而作”。业,在本经中意为办事、作法,音译为羯磨,指僧团为处理僧务、令僧众生善断恶而予以决断、惩治的流程、范式。
[213] 面前律:又称面前止诤律、现前毗尼,指僧众直接面对起诤者,听其陈述后列举佛法与戒律,以此息灭诤论。另参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4] 忆律:又称忆止诤律、忆念毗尼,指让他人怀疑曾经犯戒的比丘当着僧众面前,仔细回忆过往是否有犯戒的言行,然后僧众依其回忆与戒律来裁决其犯戒与否,以此息灭诤论。本经下文又作“忆”。另参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5] 不痴律:又称不痴止诤律、不痴毗尼,指曾经因心狂颠倒而在戒律、威仪上有违犯的比丘,当其心智恢复正常时,于僧众面前陈述之前违犯实因心狂颠倒,请求僧众认可,以此息灭诤论。另参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216] 自发露律:又称自发露止诤律、自言治毗尼、自言毗尼,指犯戒的比丘通过向僧众自我发露并依据戒律来接受惩罚,以此平息争端。详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7] 君律:又称与君止诤律、觅罪相毗尼、本言治毗尼,指被其他比丘举报犯戒的比丘,如果否认或仅承认较轻的罪行,僧众会多次提醒和列举其罪状,直至其承认并忏悔,从而平息争端。详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8] 责数: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及《四分律》卷四十四均译作“呵责羯磨”。
[219] 下置: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及《四分律》卷四十四均译作“依止(羯磨)”。
[220] 举: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举罪羯磨”。
[221] 摈:此处指别住,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意译作“别住(羯磨)”,《四分律》卷四十四音译作“波利婆沙”。别住,指因犯僧残等罪而隐瞒者,根据隐瞒的时间给予相应天数的独居处罚。
[222] 根本治: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及《四分律》卷四十四均译作“本日治”。本日治,又作本日、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指犯戒者在接受摩那埵处罚期间再次犯僧残且不隐瞒,当日请求僧团从本日起再给予六夜摩那埵的处罚。
[223] 驱出: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驱出羯磨”,《四分律》卷四十四作“摈羯磨”。
[224] 行不慢: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下意羯磨”,《四分律》卷四十四音译作“摩那唾”。摩那唾,又音译作摩那埵,意译作悦众意、意喜、下意、遍净、折伏贡高,指犯僧残的比丘在发露忏悔后,需六日别居,为众僧行苦役,在僧中不得与他人交谈,以便在此期间内忏悔并令众僧欢喜。
[225] 治: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出罪”,《四分律》卷四十四作“阿浮诃那”。阿浮诃那,又音译作阿浮呵那,意译作出罪,《翻译名义集》解释为唤入众(羯磨)、拔除罪根,指行别住者受罚期满后,经过出罪仪式可以重新与僧团共住。
[226] 随所作业即说此业者: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应问和合僧而作之羯磨,问而后作;应令自言而作之羯磨,令自言而作”。
[227]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优婆离经第六竟(一千五百六十一字)”等十五字。
[228] 调御地经:高丽藏原作“中阿含大品调御地经第七(第五后诵)”等十五字。
[229] 迦兰陀:又作迦兰哆、加兰哆、加兰多、伽兰哆、迦兰驮迦、迦兰多迦、迦兰陀夷、迦陵,本为山鼠之名,后来成为村庄的名字。此村庄中有一位富有的长者,国王因此赐予其村名为称号。迦兰陀长者是竹林精舍的捐赠者。
[230] 阿夷那和提:沙弥之名,本经下文又作“阿奇舍那”。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分别译作“阿夷罗和提”、“阿奇耶沙那”。
[231] 耆婆先那:王子之名,意为寿军,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奢耶阇那”。
[232] 实比丘此法律中不放逸、行精勤、得一心耶:意谓比丘是否确实通过不放逸、精勤修行而获得内心专注?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兹有比丘,不放逸而热心精勤住者,应得心一境性”。
[233] 不知: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不解”。
[234] 座:高丽藏原作“坐”,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座”。[235] 王童子耆婆先那如何能够通达佛法?他沉溺于欲望,被欲望的爱执所吞噬,被欲望的炽热所焚烧:意指沉溺于欲望、被欲望的爱执所吞噬、被欲望的炽热所焚烧的王童子耆婆先那,如何能够通达佛法。[236] 若在欲望的境界中无法断除欲望、断除欲望的爱执、断除欲望的炽热……这绝无可能:意指在欲望的境界中,如果无法断除欲望、断除欲望的爱执、断除欲望的炽热、无知、无见、无觉,若此人能知、能见、能证,这是不可能的。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彼应由出离而知、出离而见、出离而达到、出离而证得;其王子奢耶阇那是于欲中住,享受欲,耽于欲寻,欲热使之热恼,热中于欲之追求;[能]或知、或见、或证者,无如是事也”。境界,指状态或领域。[237] 在其中两者试图调御却无法调御,两者可以调御:应改为“在其中(有)两者试图调御却无法调御,两者试图调御却可以调御”。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譬喻有二或应调御之象、应调御之马、应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被导御;[又]有二或应调御之象、或应调御之马、或应调御之牛,不被调御、不被导御”。[238] 若这两者无法调御,这未调、未调地、未调御而接受驾御之事者:意指若这两者试图调御却无法调御,这未调、未调地、未调御者却接受驾御之事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有二或应被调御之象、或应被调御之马、或应被调御之牛,不被调御、不被导御,彼等不被调御者,[能]如二应被调御之象、或应调御之马、或应被调御之牛(那样)善被调御、善被导御,而至调御之所作、达调御之地”。未调地,指未被调御的状态。接受驾御,指接受驾驭。[239] 若这两者可以调御且善调御,这调、调地、调御者而接受驾御之事者:应改为“若这两者可以调御且善调御,这调、调地、调御者而接受驾御之事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彼两应被调御之象、应被调御之马、应被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被导御者,彼等应被调御至调御之所作、以达调御之地”。[240] 剎利顶生王:意指出身于刹利种姓并通过灌顶仪式正式即位的国王。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刹帝利灌顶王”。[241] 大王:高丽藏原本作“天王”,今依明藏改为“大王”,本经下文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王”。[242] 伸:高丽藏原本作“申”。本经下文同。[243] 矟:古同“槊”,即长矛。[244] 中:适于。[245] 调:高丽藏原本无此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246] 汝当护身及命清净,当护口意及命清净: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汝须持戒,守护别解脱律仪,住于具足正行与行处,见微罪亦怖畏,受持学处而学”,《佛说数经》译作“身行等净其行,口意等净其行”,《中阿含·一四四·算数目揵连经》译作“汝来身护命清净,口、意护命清净”。命清净,又作命行清净、活命清净,指正命而活。[247] 觉:此处新译作“受”。[248] 不调御:此处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不漏尽”。[249] 御:高丽藏原本无此字,今依元、明两种藏经补上。[250] 善调御:此处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漏尽”。[25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本有“调御地经第七竟(二千八百九十一字)中阿含经卷第五十二(八千六百八十二字)(第五后诵)”等三十六字。[252] 痴慧地经:高丽藏原本作“大品痴慧地经第八(第五后诵)”等十二字。[253] 有三相愚痴标、愚痴像:意谓愚人之愚痴标、愚痴像有三相。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此三是愚者的愚者之特征、愚者之特相、愚者之特质”。标,特征。像,特相。[254] 愚痴人说愚痴:意谓称为愚痴的愚痴人。[255] 恶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恶行”。[256] 一块一块地割肉:指一小块一小块地割肉。
[257] 或着槛中衣裹火烧,或以沙壅草缠火: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着灯火之冠、点火于手”,《佛说泥犁经》译作“着藁中以火然之”。
[258] 内:通“纳”。
[259] 拷:高丽藏原作“考”,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
[260] 彼于尔时悬向在上。犹如晡时,日下高山,影悬向在地: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此等其时来悬彼之上,落悬、垂悬。诸比丘!譬喻大山案之影,日暮来悬地上,落悬、垂悬”,《佛说泥犁经》译作“所作过恶,稍来娆人,譬如日中后,其影稍下”。
[261] 不作恐怖,所归命、所依怙: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于恶业)不起怖畏[心],[而且唯是]作恶、作凶暴、作罪过”。所归命、所依怙,意谓以“不作福、不作善、不作恐怖”为归命、为依怙。
[262] 一向不可爱、不可乐、意不可念: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一向不爱好此、一向不爱乐此、一向不适意此”。
[263] 座:高丽藏原作“坐”,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
[264] 狱: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一“苦”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去。
[265] 耶:高丽藏原作“也”,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66] 捉:高丽藏原作“收”,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67] 剎利顶生王:意谓出身于剎利种姓、经灌顶仪式正式即位之王。
[268] 天王: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与《佛说泥犁经》均译作“王”。
[269] 百矛刺: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刺百刀”,《佛说泥犁经》译作“刺百疮”。
[270] 耶:高丽藏原作“也”,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71] 小豆: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拳”。
[272] 雪山王:又作雪山、大雪山、大雪山王,指喜马拉雅山。
[273] 炯:高丽藏原作“洞”,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
[274] 斧:高丽藏原作“釿”,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
[275] 断:古同“龈”。
[276] 强令:高丽藏原作“令强”,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77] 抵五:(令)张开五肢。
[278] 以百钉张:意谓以百钉钉住令张开。
[279] 治: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一“者”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去。
[280] 胡:高丽藏原作“苦”,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81] 有狱名六更乐:《杂阿含·二一〇经》译作“有六触入处地狱”,参见《杂阿含·二一〇经》及注释。更乐,新译作“触”。
[282] 摩竭鱼:又作鱼摩竭、摩伽罗鱼,即鲸鱼。
[283] 鼍:鳄鱼。宋、元、明三种藏经作“鳄鼍”。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鳄”。
[284] 婆留尼:又作婆留泥、婆留耆,指海蛇。《摩诃僧祇律》卷三十四说为一龙王之名。
[285] 提鼻:大鱼。《中阿含·三十五·阿修罗经》译作“帝麑”,汉译《南传大藏经·增支部经典五·八集·波呵罗》译作“提麑鱼”。
[286] 提鼻伽罗:大身鱼,能吞舟之大鱼。《中阿含·三十五·阿修罗经》译作“帝麑伽罗”,汉译《南传大藏经·增支部经典五·八集·波呵罗》译作“提麑耆罗鱼”。
[287] 提鼻伽罗:巨大身鱼,能吞大舟之大鱼。宋、元、明三种藏经作“提提鼻伽罗”,圣藏作“堤堤提鼻伽罗”,《中阿含·三十五·阿修罗经》译作“提帝麑伽罗”,汉译《南传大藏经·增支部经典五·八集·波呵罗》译作“提觉提麑耆罗鱼”。
[288] 啮: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一“者”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去。[289] 鸡、猪、狗、豺、乌鸦、拘楼罗、拘稜迦: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鸡、豚、狗、豺乃至其他之凡畜生类而为粪食之生物也”,《佛说泥犁经》译作“犬、猪、蝇、蜣、蜋,臭秽之属如是众多”。
[290] 小姓下贱: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种姓卑贱”。
[291] 恶色羊面:意谓如羊面之恶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容色不佳”。
[292] 犹如二人而共博戏……复取己身倒悬烟屋中: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譬喻有博戏者,最初演艺失败而失子、失妻、失一切财产,[自己]更受随缚”。
[293] 此行甚少,失奴婢、失妻子,复取己身倒悬烟屋中:意谓失奴婢、失妻子、复取己身倒悬烟屋中之此行为甚少。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彼博戏者,如最初演艺失败而夫子、失妻,亦失一切财产,[自己]更受随缚,其失败为轻少也”。
[213] 面前律:又称面前止诤律、现前毗尼,指僧众直接面对起诤者,听其陈述后列举佛法与戒律,以此息灭诤论。另参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4] 忆律:又称忆止诤律、忆念毗尼,指让他人怀疑曾经犯戒的比丘当着僧众面前,仔细回忆过往是否有犯戒的言行,然后僧众依其回忆与戒律来裁决其犯戒与否,以此息灭诤论。本经下文又作“忆”。另参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5] 不痴律:又称不痴止诤律、不痴毗尼,指曾经因心狂颠倒而在戒律、威仪上有违犯的比丘,当其心智恢复正常时,于僧众面前陈述之前违犯实因心狂颠倒,请求僧众认可,以此息灭诤论。另参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216] 自发露律:又称自发露止诤律、自言治毗尼、自言毗尼,指犯戒的比丘通过向僧众自我发露并依据戒律来接受惩罚,以此平息争端。详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7] 君律:又称与君止诤律、觅罪相毗尼、本言治毗尼,指被其他比丘举报犯戒的比丘,如果否认或仅承认较轻的罪行,僧众会多次提醒和列举其罪状,直至其承认并忏悔,从而平息争端。详见《中阿含·一九六·周那经》。
[218] 责数: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及《四分律》卷四十四均译作“呵责羯磨”。
[219] 下置: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及《四分律》卷四十四均译作“依止(羯磨)”。
[220] 举: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举罪羯磨”。
[221] 摈:此处指别住,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意译作“别住(羯磨)”,《四分律》卷四十四音译作“波利婆沙”。别住,指因犯僧残等罪而隐瞒者,根据隐瞒的时间给予相应天数的独居处罚。
[222] 根本治: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及《四分律》卷四十四均译作“本日治”。本日治,又作本日、摩那埵本日治羯磨,指犯戒者在接受摩那埵处罚期间再次犯僧残且不隐瞒,当日请求僧团从本日起再给予六夜摩那埵的处罚。
[223] 驱出: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驱出羯磨”,《四分律》卷四十四作“摈羯磨”。
[224] 行不慢: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下意羯磨”,《四分律》卷四十四音译作“摩那唾”。摩那唾,又音译作摩那埵,意译作悦众意、意喜、下意、遍净、折伏贡高,指犯僧残的比丘在发露忏悔后,需六日别居,为众僧行苦役,在僧中不得与他人交谈,以便在此期间内忏悔并令众僧欢喜。
[225] 治: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出罪”,《四分律》卷四十四作“阿浮诃那”。阿浮诃那,又音译作阿浮呵那,意译作出罪,《翻译名义集》解释为唤入众(羯磨)、拔除罪根,指行别住者受罚期满后,经过出罪仪式可以重新与僧团共住。
[226] 随所作业即说此业者:汉译《南传大藏经·律藏经典三·大品·瞻波犍度·优波离所问》译作“应问和合僧而作之羯磨,问而后作;应令自言而作之羯磨,令自言而作”。
[227]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优婆离经第六竟(一千五百六十一字)”等十五字。
[228] 调御地经:高丽藏原作“中阿含大品调御地经第七(第五后诵)”等十五字。
[229] 迦兰陀:又作迦兰哆、加兰哆、加兰多、伽兰哆、迦兰驮迦、迦兰多迦、迦兰陀夷、迦陵,本为山鼠之名,后来成为村庄的名字。此村庄中有一位富有的长者,国王因此赐予其村名为称号。迦兰陀长者是竹林精舍的捐赠者。
[230] 阿夷那和提:沙弥之名,本经下文又作“阿奇舍那”。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分别译作“阿夷罗和提”、“阿奇耶沙那”。
[231] 耆婆先那:王子之名,意为寿军,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奢耶阇那”。
[232] 实比丘此法律中不放逸、行精勤、得一心耶:意谓比丘是否确实通过不放逸、精勤修行而获得内心专注?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兹有比丘,不放逸而热心精勤住者,应得心一境性”。
[233] 不知: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不解”。
[234] 座:高丽藏原作“坐”,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座”。[235] 王童子耆婆先那如何能够通达佛法?他沉溺于欲望,被欲望的爱执所吞噬,被欲望的炽热所焚烧:意指沉溺于欲望、被欲望的爱执所吞噬、被欲望的炽热所焚烧的王童子耆婆先那,如何能够通达佛法。[236] 若在欲望的境界中无法断除欲望、断除欲望的爱执、断除欲望的炽热……这绝无可能:意指在欲望的境界中,如果无法断除欲望、断除欲望的爱执、断除欲望的炽热、无知、无见、无觉,若此人能知、能见、能证,这是不可能的。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彼应由出离而知、出离而见、出离而达到、出离而证得;其王子奢耶阇那是于欲中住,享受欲,耽于欲寻,欲热使之热恼,热中于欲之追求;[能]或知、或见、或证者,无如是事也”。境界,指状态或领域。[237] 在其中两者试图调御却无法调御,两者可以调御:应改为“在其中(有)两者试图调御却无法调御,两者试图调御却可以调御”。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譬喻有二或应调御之象、应调御之马、应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被导御;[又]有二或应调御之象、或应调御之马、或应调御之牛,不被调御、不被导御”。[238] 若这两者无法调御,这未调、未调地、未调御而接受驾御之事者:意指若这两者试图调御却无法调御,这未调、未调地、未调御者却接受驾御之事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有二或应被调御之象、或应被调御之马、或应被调御之牛,不被调御、不被导御,彼等不被调御者,[能]如二应被调御之象、或应调御之马、或应被调御之牛(那样)善被调御、善被导御,而至调御之所作、达调御之地”。未调地,指未被调御的状态。接受驾御,指接受驾驭。[239] 若这两者可以调御且善调御,这调、调地、调御者而接受驾御之事者:应改为“若这两者可以调御且善调御,这调、调地、调御者而接受驾御之事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彼两应被调御之象、应被调御之马、应被调御之牛,善被调御、善被导御者,彼等应被调御至调御之所作、以达调御之地”。[240] 剎利顶生王:意指出身于刹利种姓并通过灌顶仪式正式即位的国王。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刹帝利灌顶王”。[241] 大王:高丽藏原本作“天王”,今依明藏改为“大王”,本经下文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王”。[242] 伸:高丽藏原本作“申”。本经下文同。[243] 矟:古同“槊”,即长矛。[244] 中:适于。[245] 调:高丽藏原本无此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246] 汝当护身及命清净,当护口意及命清净: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汝须持戒,守护别解脱律仪,住于具足正行与行处,见微罪亦怖畏,受持学处而学”,《佛说数经》译作“身行等净其行,口意等净其行”,《中阿含·一四四·算数目揵连经》译作“汝来身护命清净,口、意护命清净”。命清净,又作命行清净、活命清净,指正命而活。[247] 觉:此处新译作“受”。[248] 不调御:此处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不漏尽”。[249] 御:高丽藏原本无此字,今依元、明两种藏经补上。[250] 善调御:此处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调御地经》译作“漏尽”。[25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本有“调御地经第七竟(二千八百九十一字)中阿含经卷第五十二(八千六百八十二字)(第五后诵)”等三十六字。[252] 痴慧地经:高丽藏原本作“大品痴慧地经第八(第五后诵)”等十二字。[253] 有三相愚痴标、愚痴像:意谓愚人之愚痴标、愚痴像有三相。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此三是愚者的愚者之特征、愚者之特相、愚者之特质”。标,特征。像,特相。[254] 愚痴人说愚痴:意谓称为愚痴的愚痴人。[255] 恶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恶行”。[256] 一块一块地割肉:指一小块一小块地割肉。
[257] 或着槛中衣裹火烧,或以沙壅草缠火: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着灯火之冠、点火于手”,《佛说泥犁经》译作“着藁中以火然之”。
[258] 内:通“纳”。
[259] 拷:高丽藏原作“考”,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
[260] 彼于尔时悬向在上。犹如晡时,日下高山,影悬向在地: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此等其时来悬彼之上,落悬、垂悬。诸比丘!譬喻大山案之影,日暮来悬地上,落悬、垂悬”,《佛说泥犁经》译作“所作过恶,稍来娆人,譬如日中后,其影稍下”。
[261] 不作恐怖,所归命、所依怙: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于恶业)不起怖畏[心],[而且唯是]作恶、作凶暴、作罪过”。所归命、所依怙,意谓以“不作福、不作善、不作恐怖”为归命、为依怙。
[262] 一向不可爱、不可乐、意不可念: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一向不爱好此、一向不爱乐此、一向不适意此”。
[263] 座:高丽藏原作“坐”,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
[264] 狱: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一“苦”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去。
[265] 耶:高丽藏原作“也”,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66] 捉:高丽藏原作“收”,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67] 剎利顶生王:意谓出身于剎利种姓、经灌顶仪式正式即位之王。
[268] 天王: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与《佛说泥犁经》均译作“王”。
[269] 百矛刺: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刺百刀”,《佛说泥犁经》译作“刺百疮”。
[270] 耶:高丽藏原作“也”,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71] 小豆: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拳”。
[272] 雪山王:又作雪山、大雪山、大雪山王,指喜马拉雅山。
[273] 炯:高丽藏原作“洞”,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
[274] 斧:高丽藏原作“釿”,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
[275] 断:古同“龈”。
[276] 强令:高丽藏原作“令强”,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77] 抵五:(令)张开五肢。
[278] 以百钉张:意谓以百钉钉住令张开。
[279] 治: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一“者”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去。
[280] 胡:高丽藏原作“苦”,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
[281] 有狱名六更乐:《杂阿含·二一〇经》译作“有六触入处地狱”,参见《杂阿含·二一〇经》及注释。更乐,新译作“触”。
[282] 摩竭鱼:又作鱼摩竭、摩伽罗鱼,即鲸鱼。
[283] 鼍:鳄鱼。宋、元、明三种藏经作“鳄鼍”。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鳄”。
[284] 婆留尼:又作婆留泥、婆留耆,指海蛇。《摩诃僧祇律》卷三十四说为一龙王之名。
[285] 提鼻:大鱼。《中阿含·三十五·阿修罗经》译作“帝麑”,汉译《南传大藏经·增支部经典五·八集·波呵罗》译作“提麑鱼”。
[286] 提鼻伽罗:大身鱼,能吞舟之大鱼。《中阿含·三十五·阿修罗经》译作“帝麑伽罗”,汉译《南传大藏经·增支部经典五·八集·波呵罗》译作“提麑耆罗鱼”。
[287] 提鼻伽罗:巨大身鱼,能吞大舟之大鱼。宋、元、明三种藏经作“提提鼻伽罗”,圣藏作“堤堤提鼻伽罗”,《中阿含·三十五·阿修罗经》译作“提帝麑伽罗”,汉译《南传大藏经·增支部经典五·八集·波呵罗》译作“提觉提麑耆罗鱼”。
[288] 啮:此字后高丽藏原有一“者”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去。[289] 鸡、猪、狗、豺、乌鸦、拘楼罗、拘稜迦: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鸡、豚、狗、豺乃至其他之凡畜生类而为粪食之生物也”,《佛说泥犁经》译作“犬、猪、蝇、蜣、蜋,臭秽之属如是众多”。
[290] 小姓下贱: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种姓卑贱”。
[291] 恶色羊面:意谓如羊面之恶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容色不佳”。
[292] 犹如二人而共博戏……复取己身倒悬烟屋中: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譬喻有博戏者,最初演艺失败而失子、失妻、失一切财产,[自己]更受随缚”。
[293] 此行甚少,失奴婢、失妻子,复取己身倒悬烟屋中:意谓失奴婢、失妻子、复取己身倒悬烟屋中之此行为甚少。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四·贤愚经》译作“彼博戏者,如最初演艺失败而夫子、失妻,亦失一切财产,[自己]更受随缚,其失败为轻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