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一向:决定、确定,只此无他。
[133] 正尽觉:又作正等觉、等正觉,音译作三藐三菩提。
[134] 不行无放逸:意谓不要求(他)行持不放逸。
[135] 俱解脱:指成就八解脱,又以慧断尽烦恼(之阿罗汉)。
[136] 八解脱身触成就游:意谓于八解脱以身作证而安住。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以身已体验[八解脱]而住之”。八解脱,又作八背舍、八胜解,即:一、内有色想观诸色解脱;二、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三、净解脱;四、超诸色想入空无边处解脱;五、超一切空无边处入识无边处解脱;六、超一切识无边处入无所有处解脱;七、超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非想处解脱;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处入想受灭解脱;另参见《中阿含·九七·大因经》。身触,意谓以己身体验、作证。成就游,自在地安住。
[137] 以:高丽藏原作“已”,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以”。
[138] 慧解脱:指未身证八解脱,但以慧断尽烦恼(之阿罗汉)。
[139] 八解脱身不触成就游:意谓于八解脱未能以身作证而安住。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八解脱]而住之”。
[140] 行无放逸:意谓要求(他)行持不放逸。
[141] 身证:指成就八解脱但尚未以慧断尽烦恼之圣者。
[142] 求于诸根: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制御诸根”。
[143] 见到:又作见至、见得,指随法行者进入修道位而未究竟者。
[144] 若有比丘一向决定信佛、法、众,随所闻法,便以慧增上观、增上忍: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见,部分漏灭尽[而已]也,且从如来之教法,以慧已善了解、已善洞察”。众,又音译作僧伽,简称为僧。
[145] 信解脱:指随信行者进入修道位而未究竟者。
[146] 若有比丘一向决定信佛、法、众,随所闻法,以慧观忍不如见到: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见,部分漏灭尽[而已]也,且[彼]于如来信已住立,根已生、已确立”。
[147] 到:高丽藏原作“倒”,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到”。
[148] 法行:又作随法行,指依法而随行之见道位者,属利根者。
[149] 若有比丘一向决定信佛、法、众,随所闻法,便以慧增上观、增上忍: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而住之,然彼等[虽]是以慧见,诸漏[尚]未灭尽,且从如来之教法,唯以[少]慧审谛容忍之。亦有此等诸法,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也”。
[150] 信行:又作随信行,指依信而随行之见道位者,属钝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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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份翻译符合您的需求![151] 若有比丘一心信仰佛陀、佛法和僧团,并且在听闻佛法时,能够用智慧观察并忍耐不合理的言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那些寂静解脱的人,超越色界而达到无色界的人,虽然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这些境界,但通过智慧的洞察,虽然诸漏尚未完全灭尽,仍然对如来的净信和敬爱,也具备这样的五根法,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152] 初得究竟智: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仅仅开始学习便能完全获得智慧的成就”。
[153] 这些比丘所获得的究竟智:意思是只有这样的比丘才能得到究竟智。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没有这一内容。
[154] 评:高丽藏原作“平”,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为“平”。本经下文同。
[155] 身谛作证:意思是用身体去验证真理。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以身自证最上谛”。
[156] 令:高丽藏原作“今”,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令”。
[157] 行:这个字之后,高丽藏原本有“阿湿贝经第四竟(四千一百九十九字)中阿含经卷第五十一(八千五百六字)(第五后诵)”等三十四字。
[158] 周那经:高丽藏原作“大品周那经第五(第五后诵)”等十一字。
[159] 佛陀游历跋耆,在舍弥村: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世尊住在释迦国的舍弥村”,《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世尊在舍摩迦子聚落之中”。舍弥,村名,意为寂静。
[160] 周那:沙弥的名字,意为妙义。《杂阿含经》又译作大纯陀、纯陀,《长阿含经》译作周那,《中阿含经》译作摩诃周那、大周那、周那,《增一阿含经》译作大均头、均头。他原本是摩揭陀国的婆罗门种姓,后来成为舍利弗的弟子。《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尊那”。
[161] 波和:城名,又作波惒,位于印度比哈尔邦巴腊贡境内。
[162] 尼揵:又作尼揵子、尼揵陀、尼乾陀,是六种外道之一,主要修行裸形、涂灰等苦行,希望借此远离三界的束缚,因此又被称为离系外道、裸形外道。
[163] 亲子:又作尼揵若提子、尼揵陀若提子、尼揵亲子、尼乾子、尼揵子、尼乾、亲子尼乾,是苦行外道,也是六师外道之一,耆那教的中兴祖师,认为苦行可以净化身心,引导解脱。
[164] 我齐整,汝不齐整: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汝为邪行,我为正行”,《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和合法是我,不和合法是汝”。
[165] 应说前而说后,应说后而说前:《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你们所说的话,前面的正确后面就不正确,后面的正确前面就不正确”。
[166] 住:高丽藏原作“柱”,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为“住”。本经下文改。
[167] 一:《佛说息诤因缘经》作“二”,本经下文亦作“二”。
[168] 谓有斗诤,因增上戒、增上心、增上观,于其众中生而生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关于僧伽的增上活命、增上波罗提木叉将生诤论”。生而生,意思是生起诤论而斗诤,本经上文作“起如是斗诤”。
[169] 少:轻少、轻微。
[170] 可悔、不可悔,可护、不可护,有余、无余,起、不起:本经下文作“可说、不可说,可护、不可护,有余、无余,可悔、不可悔”。悔,忏悔。护,救护。余,残余之慧命。
[171] 阿难!于意云何?若我法聚……八支圣道: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阿难!你如何思考?我说示得证之法,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对于这些法,阿难!你们两位比丘是否认为这是异说?’‘世尊!世尊所说的得证之法,即四念处……对于这些法,我们两位比丘不认为这是异说……’”。
[172] 萨云若:意为一切智。本经下文作“一切知、一切见”。
[173] 如是斗诤,汝于内外见而不尽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汝等或内或外,倘见如是之诤根”。[174] 如此斗诤,你若认为内外皆已断除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你们或者内里,或者外头,未能见到如此争端的根本”。[175] 嗔恼……不语结……悭嫉……谄诳……无惭无愧……恶欲邪见、恶性不可制:这六种争端的根本,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有愤怒、有怨恨……有隐藏、有恼怒……有嫉妒、有吝啬……有谄媚、有欺骗……有贪欲、有邪见……执着自己的见解、固执己见、难以放弃”,《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愤怒、怨恨……隐瞒、欺骗、嫉妒、吝啬、无羞耻、无知见等,以及种种执着和错误的记忆”。不语结,指愤怒,《中阿含·八十九·比丘请经》作“不语结住”。恶性不可制,指顽固执着、难以改变。[176] 七止诤:又称为七灭诤、七灭诤法、七止诤法,即僧团为了裁断、平息僧尼之间的争论而采用的七种方法。[177] 第一种应与面前止诤律……第七种应与如弃粪扫止诤律: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即应施与现前毗奈耶,忆念毗奈耶,不痴毗奈耶,应为自言,多人语,求彼语,如草覆地”,《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所谓现前毗尼、忆念毗尼、不痴毗尼、自言治、多人语、知所作、如草覆地”,《四分律》卷二十一译作“应与现前毗尼,当与现前毗尼;应与忆念毗尼,当与忆念毗尼;应与不痴毗尼,当与不痴毗尼;应与自言治,当与自言治;应与觅罪相,当与觅罪相;应与多人觅罪,当与多人觅罪;应与如草覆地,当与如草覆地”。[178] 面前止诤律:指僧众直接面对起争者,听取其陈述后列举佛法与戒律,以此平息争端。[179] 也:应作“耶”。本经下文同。[180] 一人者一人教诃,护以法律……面前令欢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这里如有比丘发生争执,或说法,或说法非法,或说律,或说非律。阿难!那些比丘都应该为了和谐而集合。集合后,应该用佛法的规则来调节。用佛法的规则来调节,应当一致遵从,可以平息争执”。一人者一人教诃,意指如果有一个比丘发生争执,可以由另一个(熟悉佛法与戒律的)比丘教导和批评他。多人,此处指三个比丘。众,此处指四个比丘或四个以上的比丘。[181] 忆止诤律:指让他人怀疑是否曾经犯戒的比丘,在僧众面前详细回忆过去是否有犯戒的行为,然后僧众根据他的回忆与戒律来判断他是否犯戒,以此平息争端。[182] 曾:高丽藏原作“曹”,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83] 不痴止诤律:指曾经因为心神错乱的比丘在戒律和威仪上多有违犯,后来当他心智恢复正常时,在僧众面前陈述之前的违犯是因为心神错乱,并请求僧众的认可,以此平息争端。[184] 说违犯:指他人说狂心颠倒者有所违犯。[185] 曾:高丽藏原作“曹”,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86] 自发露止诤律:指犯戒的比丘,依照其向僧众的自我揭露与戒律来处理其罪过,以此平息争端。[187] 或有语者,或不语者,或有忆者,或不忆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或者受到指责,或者未受指责,对己罪忆念、揭露、自白”。[188] 与君止诤律:指被其他比丘检举犯戒的比丘,不承认自己违犯,或者只承认犯更轻的罪、部分的罪,僧众多次催促、提醒、列举其罪状,然后让他承认、忏悔,以此平息争端。[189] 不悔见闻、从他疑者:意谓对于其他比丘检举自己的所见罪、所闻罪、所疑罪拒不承认、忏悔。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我不记得犯了波罗夷罪或接近波罗夷罪,对犯如此重罪的事不予承认”。[190] 称一处知,称一处见:意谓称说自己只知道自己犯了一处轻罪,称说自己只看见自己犯了一处轻罪。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我不记得犯了波罗夷罪或接近波罗夷罪,对犯如此重罪的事不予承认。贤者!我记得犯了一处轻罪”。[191] 展转止诤律:若有争端在小范围内无法解决,可前往僧团或附近的大型僧团中,依靠众多有德比丘或僧团大众的合法表决来判定是非,以此平息争端。[192] 猥处:又称屏处,指有东西遮挡、外人无法看到的隐蔽之处。
[193] 众:此处指本地的僧团。
[194] 母:此处指论母、本母,即阿毗昙。《佛说息诤因缘经》音译为“摩怛里迦”。
[195] 众:此处指其他地方的大僧团,其中有很多比丘。
[196] 应:此字后高丽藏原本有一个“者”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除。
[197] 如弃粪扫止诤律:指僧团因争端而分裂后,尊长老应引导本部比丘共同忏悔、向另一部比丘道歉,努力恢复僧团的和谐统一,从而平息争端。
[198] 诸:高丽藏原本没有此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
[199] 我等犯戒者,除偷罗柘、除家相应……后不复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为“则此等尊者的所有犯戒与我的所有犯戒,为此等尊者,也为我自己,在僧团中公开指出,如同用草覆盖地面一般。唯有重罪与在家相应者除外”。偷罗柘,又音译为偷兰遮、偷罗遮,简称偷兰,意译为重罪、粗罪、大障碍善道;不属于波罗夷等五篇中的罪,除了突吉罗罪外,其余轻重不同的因罪、果罪总称为偷兰遮;是佛制定戒律的六聚之一、七聚之一。家相应,指与在家法相应者。
[200] 为:高丽藏原本作“令”,今依圣藏改为“为”。
[201] 六慰劳法: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为“六可念法”,《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为“六种和敬法”。
[202] 是法:高丽藏原本作“法是”,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是法”。
[203] 若法利如法得,自所得饭食,至在钵中:意为如果依法所得的利益,甚至自钵中所得的饭食。
[204] 黑:高丽藏原本作“法是”,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黑”。《中阿含·一四二·雨势经》也作“黑”。
[205] 慈身业,向诸梵行……得涅槃:《长阿含·二·游行经》译为“一者身常行慈,不害众生;二者口宣仁慈,不演恶言;三者意念慈心,不怀坏损;四者得净利养,与众共之,平等无二;五者持贤圣戒,无有缺漏,亦无垢秽,必定不动;六者见贤圣道,以尽苦际”。
[206] 汝:应作“汝等”。
[207]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本还有“周那经第五竟(四千二百三十字)”等十三字。
[208] 优婆离经:高丽藏原本作“中阿含大品优婆离经第六(第五后诵)”等十五字。
[209] 瞻波:又作瞻婆、占波,本为树名,是鸯伽国的首都。
[210] 恒伽池:又作揭伽池、竭伽池、伽伽池、伽伽罗池,是一处莲花池。
[211] 优婆离:又音译为邬波离、优波离,意译为近取、近执。起初是理发匠,属于首陀罗阶层,出家后成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在佛灭后的第一次结集中诵出了律藏。被佛陀称赞为诸弟子中“奉持戒律,无所触犯”的第一比丘。
[133] 正尽觉:又作正等觉、等正觉,音译作三藐三菩提。
[134] 不行无放逸:意谓不要求(他)行持不放逸。
[135] 俱解脱:指成就八解脱,又以慧断尽烦恼(之阿罗汉)。
[136] 八解脱身触成就游:意谓于八解脱以身作证而安住。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以身已体验[八解脱]而住之”。八解脱,又作八背舍、八胜解,即:一、内有色想观诸色解脱;二、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三、净解脱;四、超诸色想入空无边处解脱;五、超一切空无边处入识无边处解脱;六、超一切识无边处入无所有处解脱;七、超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非想处解脱;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处入想受灭解脱;另参见《中阿含·九七·大因经》。身触,意谓以己身体验、作证。成就游,自在地安住。
[137] 以:高丽藏原作“已”,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以”。
[138] 慧解脱:指未身证八解脱,但以慧断尽烦恼(之阿罗汉)。
[139] 八解脱身不触成就游:意谓于八解脱未能以身作证而安住。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八解脱]而住之”。
[140] 行无放逸:意谓要求(他)行持不放逸。
[141] 身证:指成就八解脱但尚未以慧断尽烦恼之圣者。
[142] 求于诸根: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制御诸根”。
[143] 见到:又作见至、见得,指随法行者进入修道位而未究竟者。
[144] 若有比丘一向决定信佛、法、众,随所闻法,便以慧增上观、增上忍: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见,部分漏灭尽[而已]也,且从如来之教法,以慧已善了解、已善洞察”。众,又音译作僧伽,简称为僧。
[145] 信解脱:指随信行者进入修道位而未究竟者。
[146] 若有比丘一向决定信佛、法、众,随所闻法,以慧观忍不如见到: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而住之,然彼等是以慧见,部分漏灭尽[而已]也,且[彼]于如来信已住立,根已生、已确立”。
[147] 到:高丽藏原作“倒”,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到”。
[148] 法行:又作随法行,指依法而随行之见道位者,属利根者。
[149] 若有比丘一向决定信佛、法、众,随所闻法,便以慧增上观、增上忍: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彼等于寂静解脱者,超越色而为无色者,彼等未以身体验而住之,然彼等[虽]是以慧见,诸漏[尚]未灭尽,且从如来之教法,唯以[少]慧审谛容忍之。亦有此等诸法,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也”。
[150] 信行:又作随信行,指依信而随行之见道位者,属钝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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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份翻译符合您的需求![151] 若有比丘一心信仰佛陀、佛法和僧团,并且在听闻佛法时,能够用智慧观察并忍耐不合理的言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那些寂静解脱的人,超越色界而达到无色界的人,虽然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这些境界,但通过智慧的洞察,虽然诸漏尚未完全灭尽,仍然对如来的净信和敬爱,也具备这样的五根法,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152] 初得究竟智: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仅仅开始学习便能完全获得智慧的成就”。
[153] 这些比丘所获得的究竟智:意思是只有这样的比丘才能得到究竟智。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没有这一内容。
[154] 评:高丽藏原作“平”,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为“平”。本经下文同。
[155] 身谛作证:意思是用身体去验证真理。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枳吒山邑经》译作“以身自证最上谛”。
[156] 令:高丽藏原作“今”,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令”。
[157] 行:这个字之后,高丽藏原本有“阿湿贝经第四竟(四千一百九十九字)中阿含经卷第五十一(八千五百六字)(第五后诵)”等三十四字。
[158] 周那经:高丽藏原作“大品周那经第五(第五后诵)”等十一字。
[159] 佛陀游历跋耆,在舍弥村: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世尊住在释迦国的舍弥村”,《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世尊在舍摩迦子聚落之中”。舍弥,村名,意为寂静。
[160] 周那:沙弥的名字,意为妙义。《杂阿含经》又译作大纯陀、纯陀,《长阿含经》译作周那,《中阿含经》译作摩诃周那、大周那、周那,《增一阿含经》译作大均头、均头。他原本是摩揭陀国的婆罗门种姓,后来成为舍利弗的弟子。《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尊那”。
[161] 波和:城名,又作波惒,位于印度比哈尔邦巴腊贡境内。
[162] 尼揵:又作尼揵子、尼揵陀、尼乾陀,是六种外道之一,主要修行裸形、涂灰等苦行,希望借此远离三界的束缚,因此又被称为离系外道、裸形外道。
[163] 亲子:又作尼揵若提子、尼揵陀若提子、尼揵亲子、尼乾子、尼揵子、尼乾、亲子尼乾,是苦行外道,也是六师外道之一,耆那教的中兴祖师,认为苦行可以净化身心,引导解脱。
[164] 我齐整,汝不齐整: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汝为邪行,我为正行”,《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和合法是我,不和合法是汝”。
[165] 应说前而说后,应说后而说前:《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你们所说的话,前面的正确后面就不正确,后面的正确前面就不正确”。
[166] 住:高丽藏原作“柱”,今依元、明两种藏经改为“住”。本经下文改。
[167] 一:《佛说息诤因缘经》作“二”,本经下文亦作“二”。
[168] 谓有斗诤,因增上戒、增上心、增上观,于其众中生而生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关于僧伽的增上活命、增上波罗提木叉将生诤论”。生而生,意思是生起诤论而斗诤,本经上文作“起如是斗诤”。
[169] 少:轻少、轻微。
[170] 可悔、不可悔,可护、不可护,有余、无余,起、不起:本经下文作“可说、不可说,可护、不可护,有余、无余,可悔、不可悔”。悔,忏悔。护,救护。余,残余之慧命。
[171] 阿难!于意云何?若我法聚……八支圣道: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阿难!你如何思考?我说示得证之法,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对于这些法,阿难!你们两位比丘是否认为这是异说?’‘世尊!世尊所说的得证之法,即四念处……对于这些法,我们两位比丘不认为这是异说……’”。
[172] 萨云若:意为一切智。本经下文作“一切知、一切见”。
[173] 如是斗诤,汝于内外见而不尽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汝等或内或外,倘见如是之诤根”。[174] 如此斗诤,你若认为内外皆已断除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你们或者内里,或者外头,未能见到如此争端的根本”。[175] 嗔恼……不语结……悭嫉……谄诳……无惭无愧……恶欲邪见、恶性不可制:这六种争端的根本,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有愤怒、有怨恨……有隐藏、有恼怒……有嫉妒、有吝啬……有谄媚、有欺骗……有贪欲、有邪见……执着自己的见解、固执己见、难以放弃”,《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愤怒、怨恨……隐瞒、欺骗、嫉妒、吝啬、无羞耻、无知见等,以及种种执着和错误的记忆”。不语结,指愤怒,《中阿含·八十九·比丘请经》作“不语结住”。恶性不可制,指顽固执着、难以改变。[176] 七止诤:又称为七灭诤、七灭诤法、七止诤法,即僧团为了裁断、平息僧尼之间的争论而采用的七种方法。[177] 第一种应与面前止诤律……第七种应与如弃粪扫止诤律: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即应施与现前毗奈耶,忆念毗奈耶,不痴毗奈耶,应为自言,多人语,求彼语,如草覆地”,《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作“所谓现前毗尼、忆念毗尼、不痴毗尼、自言治、多人语、知所作、如草覆地”,《四分律》卷二十一译作“应与现前毗尼,当与现前毗尼;应与忆念毗尼,当与忆念毗尼;应与不痴毗尼,当与不痴毗尼;应与自言治,当与自言治;应与觅罪相,当与觅罪相;应与多人觅罪,当与多人觅罪;应与如草覆地,当与如草覆地”。[178] 面前止诤律:指僧众直接面对起争者,听取其陈述后列举佛法与戒律,以此平息争端。[179] 也:应作“耶”。本经下文同。[180] 一人者一人教诃,护以法律……面前令欢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这里如有比丘发生争执,或说法,或说法非法,或说律,或说非律。阿难!那些比丘都应该为了和谐而集合。集合后,应该用佛法的规则来调节。用佛法的规则来调节,应当一致遵从,可以平息争执”。一人者一人教诃,意指如果有一个比丘发生争执,可以由另一个(熟悉佛法与戒律的)比丘教导和批评他。多人,此处指三个比丘。众,此处指四个比丘或四个以上的比丘。[181] 忆止诤律:指让他人怀疑是否曾经犯戒的比丘,在僧众面前详细回忆过去是否有犯戒的行为,然后僧众根据他的回忆与戒律来判断他是否犯戒,以此平息争端。[182] 曾:高丽藏原作“曹”,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83] 不痴止诤律:指曾经因为心神错乱的比丘在戒律和威仪上多有违犯,后来当他心智恢复正常时,在僧众面前陈述之前的违犯是因为心神错乱,并请求僧众的认可,以此平息争端。[184] 说违犯:指他人说狂心颠倒者有所违犯。[185] 曾:高丽藏原作“曹”,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86] 自发露止诤律:指犯戒的比丘,依照其向僧众的自我揭露与戒律来处理其罪过,以此平息争端。[187] 或有语者,或不语者,或有忆者,或不忆者: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或者受到指责,或者未受指责,对己罪忆念、揭露、自白”。[188] 与君止诤律:指被其他比丘检举犯戒的比丘,不承认自己违犯,或者只承认犯更轻的罪、部分的罪,僧众多次催促、提醒、列举其罪状,然后让他承认、忏悔,以此平息争端。[189] 不悔见闻、从他疑者:意谓对于其他比丘检举自己的所见罪、所闻罪、所疑罪拒不承认、忏悔。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我不记得犯了波罗夷罪或接近波罗夷罪,对犯如此重罪的事不予承认”。[190] 称一处知,称一处见:意谓称说自己只知道自己犯了一处轻罪,称说自己只看见自己犯了一处轻罪。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作“我不记得犯了波罗夷罪或接近波罗夷罪,对犯如此重罪的事不予承认。贤者!我记得犯了一处轻罪”。[191] 展转止诤律:若有争端在小范围内无法解决,可前往僧团或附近的大型僧团中,依靠众多有德比丘或僧团大众的合法表决来判定是非,以此平息争端。[192] 猥处:又称屏处,指有东西遮挡、外人无法看到的隐蔽之处。
[193] 众:此处指本地的僧团。
[194] 母:此处指论母、本母,即阿毗昙。《佛说息诤因缘经》音译为“摩怛里迦”。
[195] 众:此处指其他地方的大僧团,其中有很多比丘。
[196] 应:此字后高丽藏原本有一个“者”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删除。
[197] 如弃粪扫止诤律:指僧团因争端而分裂后,尊长老应引导本部比丘共同忏悔、向另一部比丘道歉,努力恢复僧团的和谐统一,从而平息争端。
[198] 诸:高丽藏原本没有此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
[199] 我等犯戒者,除偷罗柘、除家相应……后不复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为“则此等尊者的所有犯戒与我的所有犯戒,为此等尊者,也为我自己,在僧团中公开指出,如同用草覆盖地面一般。唯有重罪与在家相应者除外”。偷罗柘,又音译为偷兰遮、偷罗遮,简称偷兰,意译为重罪、粗罪、大障碍善道;不属于波罗夷等五篇中的罪,除了突吉罗罪外,其余轻重不同的因罪、果罪总称为偷兰遮;是佛制定戒律的六聚之一、七聚之一。家相应,指与在家法相应者。
[200] 为:高丽藏原本作“令”,今依圣藏改为“为”。
[201] 六慰劳法: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舍弥村经》译为“六可念法”,《佛说息诤因缘经》译为“六种和敬法”。
[202] 是法:高丽藏原本作“法是”,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是法”。
[203] 若法利如法得,自所得饭食,至在钵中:意为如果依法所得的利益,甚至自钵中所得的饭食。
[204] 黑:高丽藏原本作“法是”,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为“黑”。《中阿含·一四二·雨势经》也作“黑”。
[205] 慈身业,向诸梵行……得涅槃:《长阿含·二·游行经》译为“一者身常行慈,不害众生;二者口宣仁慈,不演恶言;三者意念慈心,不怀坏损;四者得净利养,与众共之,平等无二;五者持贤圣戒,无有缺漏,亦无垢秽,必定不动;六者见贤圣道,以尽苦际”。
[206] 汝:应作“汝等”。
[207]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本还有“周那经第五竟(四千二百三十字)”等十三字。
[208] 优婆离经:高丽藏原本作“中阿含大品优婆离经第六(第五后诵)”等十五字。
[209] 瞻波:又作瞻婆、占波,本为树名,是鸯伽国的首都。
[210] 恒伽池:又作揭伽池、竭伽池、伽伽池、伽伽罗池,是一处莲花池。
[211] 优婆离:又音译为邬波离、优波离,意译为近取、近执。起初是理发匠,属于首陀罗阶层,出家后成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在佛灭后的第一次结集中诵出了律藏。被佛陀称赞为诸弟子中“奉持戒律,无所触犯”的第一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