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受法经(上):高丽藏原本作“中阿含心品受法经第三(第四分别诵)”等十五字。上,高丽藏原本没有此字,今依据明藏补上。
[28] 快庄严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彼等与髻发之女行者”。
[29] 此快庄严,于女身体乐更乐触: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触此等年轻女行者之嫩、毳软之幼臂是乐也”。乐更乐触,应作“乐于乐触”。
[30] 诤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中无。
[31] 日:高丽藏原本作“曰”,今依据明藏改为“日”。
[32] 坼迸:即爆裂。坼,高丽藏原本作“圮”,今依据元、明两种藏经改为“坼”。
[33] 彼树神若边傍种子村神、村百谷药木有亲亲朋友树神: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住彼婆罗树之树神之友人、同僚、亲戚、血缘,即园神、林神、树神,及住于药草、禾本、林树之诸神”。
[34] 或以手为衣,或以叶为衣,或以珠为衣:意谓或以手、以叶、以珠遮挡住主要部位。
[35] 或不以瓶取水,或不以取水: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由壶口纳受,不由血缘纳受”,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或不由瓶口取食,不由皿取食”,《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瓨食,不受盂食”。櫆,同“魁”,指长柄斗。
[36] 不食刀杖劫抄之食,不食欺妄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受]于阈内(食),不[受]于棒间(食),不[受]于杵间(食)”,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于臼不取(食),于杖间不取(食),于杵间不取(食)”,《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两刀中间食”,《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不于刀杖兵器中住”。
[37] 不自往,不遣信,不来尊,不善尊,不住尊: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受用]‘善来,尊师!’(之食),不[受用]‘且留,尊师!’(之食),不[受用]持来(之食),不[受用]别请(之食),不受用招待(之食)”,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请‘来’不受,请‘住’不受,持来者不受,特为准备者不受,招待不受”,《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请食,他言先识则不受其食”,《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不说所从来,不说所向诣,不说所住止,不出违顺语,不出多种语,亦无所说授”。
[38] 若有二人食,不在中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二人正在食时,[只由其一人起立与之]不[受]”,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二人共食时[唯其中一人与]不受”,《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二人中间食”。
[39] 不怀妊家食,不畜狗家食;家有粪蝇飞来而不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受]妊妇所与,不[受]授乳中之妇所与,不[受]被男[人]所拥抱之女所与,不[受]饥馑之际所集施者;狗现前之处不[受],于蝇群集处不[受]”,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由怀孕女不受,由授乳中之女不受,由与男子交会之女不受,畜狗家之食不取,若近狗者不受(食)”。[40] 不看鱼,不吃肉;不喝酒,不喝污浊的水,或者完全不喝水,修行者遵循无饮的戒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吃鱼、肉;不饮谷酒、果酒、粥汁”,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不吃鱼和肉,清酒可以喝,浊酒不喝,也不喝粥汁……或者不喝水的修行者,总是不喝冷水”,《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吃鱼,不吃肉,不喝酒”,《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不吃豆类及鱼、肉、牛乳、酥、酪、油及蜜等,不喝酒,不喝甜浆,不喝醋浆,只喝用糠秕过滤的清洁水来维持生命”。
[41] 或只吃一口,以一口为满足,或者两口、三口、四口……甚至七口,以七口为满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有人为一家接受食物,为一口进食;或者为两家接受食物,为两口进食……或者为七家接受食物,为七口进食”,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在一家接受食物的人,一口就足够;在两家接受食物的人,两口就足够……在七家接受食物的人,七口就足够”,《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一顿饭只吃一口,最多到七口为止”。
[42] 或只接受一份食物,以一份为满足,或者两份、三份、四份……甚至七份,以七份为满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有人依靠唯一的布施(食物)生活,有人依靠两份布施(食物)生活……依靠七份布施(食物)生活”,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有人靠一份布施物生活,靠两份布施物生活……靠七份布施物生活”,《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接受他人施食,不超过七次”,《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或者接受一家的食物,或者接受两家、三家,甚至七家的食物”。
[43] 或一天只吃一次,以一次为满足,或者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七天,半个月、一个月只吃一次,以一次为满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有人一天吃一次,有人两天吃一次……有人七天吃一次,甚至半月吃一次,进行定期饮食的修行”,《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有人一天不吃,有人两天、三天,甚至七天不吃,或者半月、一月不吃”。
[44] 蔬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野菜”。
[45] 稗子:田间类似稻谷但不是稻谷的野生草籽。
[46] 稷:野生的不黏的黍类作物。
[47] 野谷:野外生长的谷物。
[48] 头头逻:古印度的一种米。
[49] 无事处:指空闲的树林。
[50] 或穿拼接衣,或穿毛衣,或穿粗布衣,或穿拼接粗布衣: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他穿麻衣、或穿麻与棉混织的衣、或穿破旧衣、穿粪扫衣、穿提利多树皮衣”。拼接衣,由多块布料缝制而成的衣服,如树皮衣、树叶衣。粗布衣,未经染色的粗糙布料制成的衣服。
[51] 或穿整张皮,或穿破损皮,或穿整张破损皮: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以黑羚羊皮为衣、以黑羚羊皮的细条编织为衣”,另有“穿吉祥草衣、穿树皮衣、穿木片衣”。整张皮,完整的兽皮。破损皮,破损或被切割过的兽皮。
[52] 或披散头发,或编发,或披散编发: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用人发编织为衣、用马毛编织为衣、用枭羽为衣”,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或穿发毛布,或穿马毛布,或穿枭羽衣”。
[53] 常站立不坐:经常站立而不坐下。
[54] 蹲行:蹲着行走。
[55] 果实:指野草的果实。高丽藏原本作“草”,现依明藏改,本经下一句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棘刺”,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草蓏”。
[56] 或从事取水工作,昼夜用手舀水:指从事取水工作的人昼夜用手舀水(洗澡)。
[57] 昔:高丽藏原本作“昔”,现依元、明两种藏经改。
[58] 尊祐大德:指天神、主宰神。
[59]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本有“受法经第三竟(一千五百八十三字)”等十四字。[60] 受法经(下):高丽藏原文为“中阿含心品受法经第四(第四分别诵)”等十五字。下,高丽藏原本没有这个字,现根据明藏补上。[61] 望: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愿”。[62] 可:可意。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好”。[63] 有一自乐自喜杀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有一类伴乐、伴喜之杀生者”,《佛说应法经》译作“有一自乐欢喜行于杀”。[64] 不善从、不善生,不趣智、不趣觉、不趣涅槃: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彼身坏命终后,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65] 有一自苦自优断杀: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有一类伴苦、伴忧之离杀生者”,《佛说应法经》译作“有一自苦行、不乐行,弃于杀”。[66] 善从、善生,趣智、趣觉、趣于涅槃: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彼身坏命终后,生于善趣、天界”。[67] 阿摩尼药,一分好色香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有饮器装满色好、香好、味好之可饮物”。[68] 便不成药: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或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69] 大小便: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苦瓜”。[70] 不习行法习,习行法不习: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不亲近、回避其智者、慧者、如实知者”。[71] 便成药: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可成乐者”。[72] 便习行法习,不习行法不习: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亲近、不回避其智者、慧者、如实知者”。[73]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受法经第四竟(一千五百七十五字)中阿含经卷第四十五(六千二百九十五字)”等三十一字。[74] 行禅经:高丽藏原作“心品行禅经第五(第四分别诵)”等十二字。[75] 有行禅者炽盛而谓衰退:意谓有禅修者本是升进却认为是退失。[76] 有行禅者衰退而谓炽盛:意谓有禅修者本是退失却认为是升进。[77] 有行禅者衰退则知衰退如真:意谓有禅修者本是退失而如实了知正退失。[78] 有行禅者炽盛则知炽盛如真:意谓有禅修者本是升进而如实了知正升进。[79] 有觉有观:新译作“有寻有伺”。[80] 成就游:意谓具足住、安住。[81] 胜息寂:意谓更殊胜之止息、寂静。[82] 静:高丽藏原作“靖”,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本经下文同。[83] 空:高丽藏原作“室”。[84] 对:碍、障碍。[85] 第二禅道:指入第二禅之方便。[86] 空:高丽藏原作“室”,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本经下文同。[87] 所行、所相、所标:意谓(行禅者心之)所行处、所取相、所趣向。[88] 唯行无所有处相应念想本退具:意谓唯行无所有处相应之念想而由原来的(非有想非无想处定)退出。[89] 退具:高丽藏原作“所行”,现根据明藏修改。[90] 真:高丽藏原无此字,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9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行禅经第五竟(二千五百七十七字)”等十四字。[92] 说经:高丽藏原作“中阿含心品说经第六(第四分别诵)”等十四字。[93] 所行、所相、所标:意谓(比丘心之)所行处、所取相、所趣向。[94] 唯行欲乐相应念想退转具:意谓唯行欲乐相应之念想而(由原来的初禅)退转。[95] 唯行第二禅相应念想升进具:意谓唯行第二禅相应之念想而(由原来的初禅)升进。[96] 禅:高丽藏原作“离”,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97] 唯行灭息相应念想无欲具:意谓唯行灭尽、寂静相应之念想而安住于无欲。[98] 静:高丽藏原作“靖”,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以下是根据您的要求翻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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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下文同。[99] 空:高丽藏原作“室”,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100] 非有想非无想处,行余第一有:《中阿含·七五·净不动道经》译作“行中有余,谓有想无想处,于有中第一”。非有想非无想处,又作有想无想处,即非想非非想处。第一有,意谓三有之顶点。[10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说经第六竟(二千八百二十字)中阿含经卷第四十六(六千三百九十七字)”等二十九字。[102] 猎师经:高丽藏原作“心品猎师经第七(第四分别诵)”等十二字。[103] 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以饵诱引”。[104] 便随猎师、猎师眷属:意谓便随顺猎师、猎师眷属之意图。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便成为[猎师、猎师眷属]之所思所作者”。[105] 如是彼第一群鹿不脱猎师、猎师眷属境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如是实彼等第一鹿群不得脱离猎师之如意力”。[106] 无事处:指空闲之山林。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森林处”。[107] 春后月: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夏最后之月”。[108] 我今宁可离猎师、猎师眷属,依住不远……不近食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然我等依猎师所撒此之饲饵,为营栖处,于此营栖处,不侵入猎师所撒此饲饵之中,不迷著于取食;不侵入,不迷著于取食”。[109] 第三群鹿甚奇谄黠!极谄黠: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实此等第三鹿群为奸猾而欺瞒者,实此等第三鹿群为有神通力之魔性者也”。[110] 作长围罝: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到处悉以大罠[竹篱]围之”。[111] 依住止: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隐栖处”。[112] 第四群鹿甚奇猛!第一猛: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实彼等第四鹿群是奸滑、欺瞒者,实彼等第四鹿群为有神通力之魔性者”。[113] 舍罝: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放过”。[114] 魔王眷属:高丽藏原无此四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115] 耶:高丽藏原无此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116] 春后月: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夏最后之月”。[117] 然受持二见——有见及无见: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然如是以持见,即或执世间是常住、或世间是无常、或世间是有边、或世间是无边、或灵(即命)即身、或灵与身各别、或如来死后有、或如来死后非有、或如来死后亦有亦非有、或如来死后非有亦非非有”。有见,执著于(我、世界等)是实有之偏见。无见,执著于(我、世界等)是实无之偏见。[118] 猛……猛:高丽藏原皆作“猛”,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19] 想知灭身触:又作想知灭尽身触,即想知灭定,又作灭尽正受、灭尽定、想受灭定、灭正受。因此定中想、受等心所法不会生起,故名。为九次第定中之最高定。[120] 止,令:高丽藏原作“正命”,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2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猎师经第七竟(二千三百九十六字)”等十四字。[122] 五支物主经:高丽藏原作“中阿含心品五支物主经第八(第四分别诵)”等十七字。[123] 五支物主: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沙门文祁子经》译作“工匠五支”。五支,人名。[124] 平旦: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沙门文祁子经》译作“清晨”。[125] 或能宴坐,及诸尊比丘:意谓世尊或正宴坐,及诸尊比丘亦正宴坐。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沙门文祁子经》译作“世尊尚在宴坐”。
[28] 快庄严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彼等与髻发之女行者”。
[29] 此快庄严,于女身体乐更乐触: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触此等年轻女行者之嫩、毳软之幼臂是乐也”。乐更乐触,应作“乐于乐触”。
[30] 诤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中无。
[31] 日:高丽藏原本作“曰”,今依据明藏改为“日”。
[32] 坼迸:即爆裂。坼,高丽藏原本作“圮”,今依据元、明两种藏经改为“坼”。
[33] 彼树神若边傍种子村神、村百谷药木有亲亲朋友树神: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住彼婆罗树之树神之友人、同僚、亲戚、血缘,即园神、林神、树神,及住于药草、禾本、林树之诸神”。
[34] 或以手为衣,或以叶为衣,或以珠为衣:意谓或以手、以叶、以珠遮挡住主要部位。
[35] 或不以瓶取水,或不以取水: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由壶口纳受,不由血缘纳受”,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或不由瓶口取食,不由皿取食”,《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瓨食,不受盂食”。櫆,同“魁”,指长柄斗。
[36] 不食刀杖劫抄之食,不食欺妄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受]于阈内(食),不[受]于棒间(食),不[受]于杵间(食)”,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于臼不取(食),于杖间不取(食),于杵间不取(食)”,《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两刀中间食”,《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不于刀杖兵器中住”。
[37] 不自往,不遣信,不来尊,不善尊,不住尊: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受用]‘善来,尊师!’(之食),不[受用]‘且留,尊师!’(之食),不[受用]持来(之食),不[受用]别请(之食),不受用招待(之食)”,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请‘来’不受,请‘住’不受,持来者不受,特为准备者不受,招待不受”,《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请食,他言先识则不受其食”,《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不说所从来,不说所向诣,不说所住止,不出违顺语,不出多种语,亦无所说授”。
[38] 若有二人食,不在中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二人正在食时,[只由其一人起立与之]不[受]”,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二人共食时[唯其中一人与]不受”,《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受二人中间食”。
[39] 不怀妊家食,不畜狗家食;家有粪蝇飞来而不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受]妊妇所与,不[受]授乳中之妇所与,不[受]被男[人]所拥抱之女所与,不[受]饥馑之际所集施者;狗现前之处不[受],于蝇群集处不[受]”,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由怀孕女不受,由授乳中之女不受,由与男子交会之女不受,畜狗家之食不取,若近狗者不受(食)”。[40] 不看鱼,不吃肉;不喝酒,不喝污浊的水,或者完全不喝水,修行者遵循无饮的戒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不吃鱼、肉;不饮谷酒、果酒、粥汁”,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不吃鱼和肉,清酒可以喝,浊酒不喝,也不喝粥汁……或者不喝水的修行者,总是不喝冷水”,《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不吃鱼,不吃肉,不喝酒”,《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不吃豆类及鱼、肉、牛乳、酥、酪、油及蜜等,不喝酒,不喝甜浆,不喝醋浆,只喝用糠秕过滤的清洁水来维持生命”。
[41] 或只吃一口,以一口为满足,或者两口、三口、四口……甚至七口,以七口为满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有人为一家接受食物,为一口进食;或者为两家接受食物,为两口进食……或者为七家接受食物,为七口进食”,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在一家接受食物的人,一口就足够;在两家接受食物的人,两口就足够……在七家接受食物的人,七口就足够”,《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一顿饭只吃一口,最多到七口为止”。
[42] 或只接受一份食物,以一份为满足,或者两份、三份、四份……甚至七份,以七份为满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有人依靠唯一的布施(食物)生活,有人依靠两份布施(食物)生活……依靠七份布施(食物)生活”,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有人靠一份布施物生活,靠两份布施物生活……靠七份布施物生活”,《长阿含·八·散陀那经》译作“接受他人施食,不超过七次”,《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或者接受一家的食物,或者接受两家、三家,甚至七家的食物”。
[43] 或一天只吃一次,以一次为满足,或者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七天,半个月、一个月只吃一次,以一次为满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有人一天吃一次,有人两天吃一次……有人七天吃一次,甚至半月吃一次,进行定期饮食的修行”,《佛说尼拘陀梵志经》译作“有人一天不吃,有人两天、三天,甚至七天不吃,或者半月、一月不吃”。
[44] 蔬菜: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野菜”。
[45] 稗子:田间类似稻谷但不是稻谷的野生草籽。
[46] 稷:野生的不黏的黍类作物。
[47] 野谷:野外生长的谷物。
[48] 头头逻:古印度的一种米。
[49] 无事处:指空闲的树林。
[50] 或穿拼接衣,或穿毛衣,或穿粗布衣,或穿拼接粗布衣: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他穿麻衣、或穿麻与棉混织的衣、或穿破旧衣、穿粪扫衣、穿提利多树皮衣”。拼接衣,由多块布料缝制而成的衣服,如树皮衣、树叶衣。粗布衣,未经染色的粗糙布料制成的衣服。
[51] 或穿整张皮,或穿破损皮,或穿整张破损皮: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以黑羚羊皮为衣、以黑羚羊皮的细条编织为衣”,另有“穿吉祥草衣、穿树皮衣、穿木片衣”。整张皮,完整的兽皮。破损皮,破损或被切割过的兽皮。
[52] 或披散头发,或编发,或披散编发: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用人发编织为衣、用马毛编织为衣、用枭羽为衣”,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或穿发毛布,或穿马毛布,或穿枭羽衣”。
[53] 常站立不坐:经常站立而不坐下。
[54] 蹲行:蹲着行走。
[55] 果实:指野草的果实。高丽藏原本作“草”,现依明藏改,本经下一句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小经》译作“棘刺”,汉译《南传大藏经·长部经典三·优昙婆逻师子吼经》译作“草蓏”。
[56] 或从事取水工作,昼夜用手舀水:指从事取水工作的人昼夜用手舀水(洗澡)。
[57] 昔:高丽藏原本作“昔”,现依元、明两种藏经改。
[58] 尊祐大德:指天神、主宰神。
[59]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本有“受法经第三竟(一千五百八十三字)”等十四字。[60] 受法经(下):高丽藏原文为“中阿含心品受法经第四(第四分别诵)”等十五字。下,高丽藏原本没有这个字,现根据明藏补上。[61] 望: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愿”。[62] 可:可意。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好”。[63] 有一自乐自喜杀生: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有一类伴乐、伴喜之杀生者”,《佛说应法经》译作“有一自乐欢喜行于杀”。[64] 不善从、不善生,不趣智、不趣觉、不趣涅槃: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彼身坏命终后,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65] 有一自苦自优断杀: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有一类伴苦、伴忧之离杀生者”,《佛说应法经》译作“有一自苦行、不乐行,弃于杀”。[66] 善从、善生,趣智、趣觉、趣于涅槃: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彼身坏命终后,生于善趣、天界”。[67] 阿摩尼药,一分好色香味: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有饮器装满色好、香好、味好之可饮物”。[68] 便不成药: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或至死,或受等于死之苦”。[69] 大小便: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苦瓜”。[70] 不习行法习,习行法不习: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不亲近、回避其智者、慧者、如实知者”。[71] 便成药: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可成乐者”。[72] 便习行法习,不习行法不习: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二·得法大经》译作“亲近、不回避其智者、慧者、如实知者”。[73]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受法经第四竟(一千五百七十五字)中阿含经卷第四十五(六千二百九十五字)”等三十一字。[74] 行禅经:高丽藏原作“心品行禅经第五(第四分别诵)”等十二字。[75] 有行禅者炽盛而谓衰退:意谓有禅修者本是升进却认为是退失。[76] 有行禅者衰退而谓炽盛:意谓有禅修者本是退失却认为是升进。[77] 有行禅者衰退则知衰退如真:意谓有禅修者本是退失而如实了知正退失。[78] 有行禅者炽盛则知炽盛如真:意谓有禅修者本是升进而如实了知正升进。[79] 有觉有观:新译作“有寻有伺”。[80] 成就游:意谓具足住、安住。[81] 胜息寂:意谓更殊胜之止息、寂静。[82] 静:高丽藏原作“靖”,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本经下文同。[83] 空:高丽藏原作“室”。[84] 对:碍、障碍。[85] 第二禅道:指入第二禅之方便。[86] 空:高丽藏原作“室”,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本经下文同。[87] 所行、所相、所标:意谓(行禅者心之)所行处、所取相、所趣向。[88] 唯行无所有处相应念想本退具:意谓唯行无所有处相应之念想而由原来的(非有想非无想处定)退出。[89] 退具:高丽藏原作“所行”,现根据明藏修改。[90] 真:高丽藏原无此字,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9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行禅经第五竟(二千五百七十七字)”等十四字。[92] 说经:高丽藏原作“中阿含心品说经第六(第四分别诵)”等十四字。[93] 所行、所相、所标:意谓(比丘心之)所行处、所取相、所趣向。[94] 唯行欲乐相应念想退转具:意谓唯行欲乐相应之念想而(由原来的初禅)退转。[95] 唯行第二禅相应念想升进具:意谓唯行第二禅相应之念想而(由原来的初禅)升进。[96] 禅:高丽藏原作“离”,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97] 唯行灭息相应念想无欲具:意谓唯行灭尽、寂静相应之念想而安住于无欲。[98] 静:高丽藏原作“靖”,现根据宋、元、明三种藏经修改。以下是根据您的要求翻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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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下文同。[99] 空:高丽藏原作“室”,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本经下文同。[100] 非有想非无想处,行余第一有:《中阿含·七五·净不动道经》译作“行中有余,谓有想无想处,于有中第一”。非有想非无想处,又作有想无想处,即非想非非想处。第一有,意谓三有之顶点。[10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说经第六竟(二千八百二十字)中阿含经卷第四十六(六千三百九十七字)”等二十九字。[102] 猎师经:高丽藏原作“心品猎师经第七(第四分别诵)”等十二字。[103] 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以饵诱引”。[104] 便随猎师、猎师眷属:意谓便随顺猎师、猎师眷属之意图。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便成为[猎师、猎师眷属]之所思所作者”。[105] 如是彼第一群鹿不脱猎师、猎师眷属境界: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如是实彼等第一鹿群不得脱离猎师之如意力”。[106] 无事处:指空闲之山林。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森林处”。[107] 春后月: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夏最后之月”。[108] 我今宁可离猎师、猎师眷属,依住不远……不近食已: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然我等依猎师所撒此之饲饵,为营栖处,于此营栖处,不侵入猎师所撒此饲饵之中,不迷著于取食;不侵入,不迷著于取食”。[109] 第三群鹿甚奇谄黠!极谄黠: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实此等第三鹿群为奸猾而欺瞒者,实此等第三鹿群为有神通力之魔性者也”。[110] 作长围罝: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到处悉以大罠[竹篱]围之”。[111] 依住止: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隐栖处”。[112] 第四群鹿甚奇猛!第一猛: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实彼等第四鹿群是奸滑、欺瞒者,实彼等第四鹿群为有神通力之魔性者”。[113] 舍罝: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放过”。[114] 魔王眷属:高丽藏原无此四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115] 耶:高丽藏原无此字,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补上。[116] 春后月: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夏最后之月”。[117] 然受持二见——有见及无见: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一·撒饵经》译作“然如是以持见,即或执世间是常住、或世间是无常、或世间是有边、或世间是无边、或灵(即命)即身、或灵与身各别、或如来死后有、或如来死后非有、或如来死后亦有亦非有、或如来死后非有亦非非有”。有见,执著于(我、世界等)是实有之偏见。无见,执著于(我、世界等)是实无之偏见。[118] 猛……猛:高丽藏原皆作“猛”,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19] 想知灭身触:又作想知灭尽身触,即想知灭定,又作灭尽正受、灭尽定、想受灭定、灭正受。因此定中想、受等心所法不会生起,故名。为九次第定中之最高定。[120] 止,令:高丽藏原作“正命”,今依宋、元、明三种藏经改。[121] 行:此字后高丽藏原有“猎师经第七竟(二千三百九十六字)”等十四字。[122] 五支物主经:高丽藏原作“中阿含心品五支物主经第八(第四分别诵)”等十七字。[123] 五支物主: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沙门文祁子经》译作“工匠五支”。五支,人名。[124] 平旦: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沙门文祁子经》译作“清晨”。[125] 或能宴坐,及诸尊比丘:意谓世尊或正宴坐,及诸尊比丘亦正宴坐。汉译《南传大藏经·中部经典三·沙门文祁子经》译作“世尊尚在宴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