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局势已然平息,我才将《英语民族的历史》呈现给公众。
如果之前有需要,那么这种需求肯定没有消失。
在本世纪第二次,大英帝国与美国再次并肩面对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战争威胁。自炮火停止、炸弹停飞以来,我们更加意识到共同肩负的人类使命。
语言、法律以及我们形成的进程已经提供了独特基础,用于团结并描绘出一致的任务。
当我开始写作时,我认为这种团结可能会显著影响世界的命运。
当然,我不认为过去二十年间这一需求有所减弱。相反,这项工作的主题愈发强大且现实,人类的思想也因此拓宽。
大西洋两岸以及整个英联邦国家的无数民众都感受到了兄弟情谊。
新一代正在到来。
许多实际步骤已经采取,使我们走得更远。
首先想到英语民族并不意味着有任何限制感。
它并不意味着限定世界事务的发展方向,也不妨碍建立类似欧洲联合体或其他类似的组织,这些组织都能在其设定的世界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它反而有助于赋予它们生命力和真实性。
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英语民族可能指引方向,如果事情进展顺利;当然,如果事情发展不顺,只要我们有能力,就可以保卫自己。
这本书并非试图与专业历史学家的作品相匹敌。
它的目标是展示个人视角,即英语民族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取得其独特的地位和特质的过程。
我写的是我认为对我们过去重要的事物,并且我是带着亲身经历我们这个时代历史与暴力事件的经验来写的。
我用“英语民族”这个词是因为没有其他词语同时适用于大不列颠群岛的居民和那些独立国家——他们起源于英格兰,继承了语言和许多机构,并以自己的方式维护和发展这些遗产。
这第一卷追溯了从最早时期到欧洲发现新大陆前夕的英语民族历史。
故事在博斯沃思原野结束,这是动荡的中世纪英格兰的最后一场战役。
那一年是1485年,一个新的王朝刚刚登上英国王位。
七年之后,哥伦布抵达美洲,从1492年起,人类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我们的故事聚焦在一个岛屿上,这个岛距离大陆并不遥远,倾斜的地势使得其山脉位于西部和北部,而南部和东部则是缓缓起伏的森林山谷、开阔的山坡和平缓的河流。
无论入侵者是和平而来还是战争而来,是海盗还是商人,是征服者还是传教士,这个岛都极易受到攻击。
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对外界权力的任何变化、信仰的任何改变,甚至时尚的变化都不乏敏感,但他们总是会给外来的一切实践和教义赋予自己独特的风格。
作为一个罗马帝国的省份,在黑暗时代的巨大动荡中被隔绝,任由其自生自灭;重新加入基督教世界后,又几乎再次被异教徒丹麦人撕裂;胜利后的英格兰虽然统一且强盛,却几乎毫无抵抗地向诺曼征服者屈服;似乎被天主教封建体系吞没,但它仍能以自身独特的方式重现。
它的文明和语言既非完全拉丁化,也非完全日耳曼化。
它拥有一套习惯法,无论其最终来源是什么——无论是由丹麦人或更早的撒克逊人从海外带来的民法权利,还是从罗马法典中摘录的民事司法原则——都在逐渐融合成一部共同法。
这是十三世纪的英格兰,是《大宪章》和首次议会召开的世纪。
当我们回望时光迷雾时,隐约可以看到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建造巨石阵的伟大建筑师,以及来自莱茵兰的新移民,他们带来了陶器和青铜工具。
站在多佛现在的草坡上,俯视脚下的山谷,其中一人或许会对他的孙子说:“海比我还小的时候退得更远。”孙子或许活到了亲眼目睹洪水潮汐席卷山谷,将其草地边缘雕刻成陡峭的白垩岩,将北海与海峡相连。
从此以后,小部落的迁徙不再是从法国或比利时平原到南英格兰林谷和山坡;狭水道中的小舟冒险也不再可行。
现在到来的人必须乘船,而且必须大胆谨慎,面对和驾驭海峡的迷雾和潮汐,以及所有可能隐藏在背后的危险。
突然间,雾气消散。
一瞬间,这座岛沐浴在历史的光辉之下。
尤利乌斯·凯撒入侵英国这一事件本身是一个没有后续的插曲;但它表明罗马的力量和地中海世界的文明并非必然局限于大西洋沿岸。
凯撒在迪尔登陆跨越了大自然开辟的鸿沟。
一个世纪以来,当罗马世界陷入内战的分裂,或者在新帝国形式下缓慢恢复时,英国一直处于孤立与与大陆联合之间的不安平衡状态,但通过贸易和和平交往吸收了西方的一些共同文化。
最终罗马发出了命令,军团启航了。
将近四百年的时间里,英国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
这段相当长的时期大部分时间以一种深远的宁静为特征,这种宁静几乎没有什么值得历史记载的事件。
它显得沉稳、明亮且平静。
那么留下了什么呢?宏伟的道路,有时被树林覆盖;令人惊叹的罗马城墙工程,破损且崩塌;堡垒、市场城镇、乡村别墅,即使废墟也让后来者敬畏。
但几乎没有罗马语言、罗马法律和罗马制度的痕迹。
然而,如果我们因此认为罗马占领只是无足轻重的事件,那就错了。
它给了基督教信仰扎根的时间。
尽管被广袤的蛮族洪水隔绝在西方,但仍有一个小的基督教王国存留,虽然饱受困扰,但因其山地得到了保护。
英国基督教将爱尔兰转化。
从爱尔兰,信仰又渡海回到苏格兰。
因此,新来的移民被古老文明所包围;而在罗马,人们还记得英国曾经是基督教的,将来也可能再次成为基督教。
这个岛国并未完全与大陆隔绝。
至少东南部一直与海峡对岸的法兰克表亲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因此罗马传教士得以来到这里。
他们带来了一套全新的信仰,尽管在某些地方有过短暂且顽强的抵抗,但这些信仰被意外地迅速接受。
他们带来了一种新的政治秩序,一个拥有自己统治者、官员和会议的教会,并制定自己的法律,这一切都要融入古老的英格兰习俗之中。
他们播下了伟大问题的种子,即教会与国家的问题,这个问题将在一千年后的未来几乎动摇两者的根基。
但这一切都还在未来。
当时重要的是,随着英格兰的皈依,她再次成为西方世界的一部分。
很快,英格兰传教士就会在大陆上工作;英格兰朝圣者将穿越阿尔卑斯山去罗马参观奇迹,其中包括一些完成世间任务的英格兰王子,他们希望自己的遗骨能安放在使徒墓旁。不仅如此,因为此时的英格兰人民已经拥有一项凌驾于所有地方性差异之上的制度——无论是语言、习俗,甚至是主权。
无论王国之间存在怎样的王朝纷争,教会始终是一个完整且不可分割的整体:其礼仪在各地都是一样的,其神职人员同样受到尊崇。
肯特王国可能失去其古老的首要地位,诺森布里亚让位于麦西亚;但坎特伯雷和约克依然屹立。
与这一时代世俗编年史中贫乏而枯燥的劫掠和杀戮记录相比,英格兰教会的辉煌成就显得格外耀眼。
基督教世界最伟大的学者是一名诺森布里亚的僧侣。
最受欢迎的文学风格大师是一位韦塞克斯的修道院院长。
德国的使徒是来自德文郡的博尼法斯。
查理曼帝国复兴学术的指导者是约克的阿耳库因。
然而,这个年轻、繁荣却尚显稚嫩的文明缺乏任何坚实的军事防御力量。
北方再次动荡不安:从丹麦到波罗的海,再到挪威的峡湾,海盗战舰再次出动,寻找掠夺的机会以及为拥挤的人口寻找新家园。
一个没有舰队、没有能够指挥分散力量的君主的岛屿,富饶的金币、精巧的金属制品以及稀有的刺绣品都储存在毫无防备的教堂和修道院中,这是一份异教徒认为可以随时夺取的奖赏。
这片平坦的英格兰大地上的宽阔河流邀请他们的战舰深入国家腹地,一旦登陆,如何能迅速从田间召唤农夫来抵抗武装部队的快速而有纪律的行军?当风暴袭来时,北方、中部地区和东部都被席卷而下。
如果威塞克斯王国失败了,一切就都将失去。
然而,逐渐显而易见的是,入侵者不仅是来劫掠,更是要定居下来。
最终,飓风平息下来,人们可以清点自己的损失。
从东海岸中部延伸到德比内陆的一条广阔地带都在丹麦人的手中;这些航海者转变为农民,仍作为一个军队团结在一起。
但是伦敦,已经是北欧最重要的港口之一,已经被拯救,整个南方也都得以保全,这里是王室的所在地和力量所在。
与大陆的联系尚未中断。
年复一年,有时通过条约,有时通过激烈的战斗,阿尔弗雷德王朝的国王们努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并重新统一这片土地;如此成功以至于短暂用丹麦国王取代英格兰国王并未在历史上留下太多痕迹。
他也是一名基督徒;他也曾朝圣罗马。
在这段短暂的插曲之后,旧王朝重新回到王位,而且原本可能会代代相传下去。
然而,在短短三个月的冬季,从1066年10月到圣诞节期间,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法国省份的统治者——而且不是最大的或最强大的那个——渡过海峡,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
诺曼人进入的这个结构是一个王国,被所有讲国王英语的人都承认,并且声称对威尔士和苏格兰拥有某种模糊的主权。
我们可以这样说,它是由国王在议会的治理下运作的,而议会由他的智囊组成,包括世俗和宗教人士;换句话说,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大地主、宫廷官员。
在这一点上,它并没有偏离从罗马帝国碎片中建立的所有王国的共同模式。
自最后一位强大国王去世以来,它还显示出一种危险的趋势,即分裂成省份或伯爵领地,损害王室和国家的统一;这是一种趋势,因为仍然存在这样的观念,即王国是一个整体,国王的和平适用于所有人。
在这和平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一张极其复杂的权利和义务网络连接起来,这种网络在郡与郡之间,甚至村与村之间几乎可以无限变化。
总的来说,英格兰的信条是,一个自由的人可以选择他的领主,在战争中跟随他,在和平时期为他工作,作为回报,领主必须保护他免受邻里的侵犯,并在法庭上支持他。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可以从一个领主转到另一个领主,并从新的领主那里获得土地。
这些领主加在一起构成了统治阶级。
其中最伟大的,我们已经看到,坐在国王的议会中。
那些较小的领主则是当地的显贵人物,在郡或百户区中起领导作用,当自由民在郡或百户区法庭上开会决定事情的对错时,他们的声音具有分量。
我们还不能谈论贵族和平民,因为撒克逊人明确区分贵族和平民,中间阶层没有空间。
但平民阶层正在形成,将在未来实现。
这就是英格兰在新诺曼秩序强加于它时的状态。
征服者继承了旧国王的所有权利,但他的议会现在主要是法国出生的,说法语。
地方化倾向被遏制了;国王的和平无处不在。
但人际关系的变动模式被大大简化,以适应更加先进或更合逻辑的诺曼理论,即人与领主的关系不仅在道德和法律上,而且在物质上也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每个人的地位可以通过他拥有的土地和他的服务来确定,如果他是租户,或者如果他是领主,他可以要求。
在诺曼时期比撒克逊时期更加明确的是,统治阶级是一个土地拥有阶级。
尽管经历了暴力的重新合并和融入西欧的普遍封建主义,英格兰仍保持着积极的个性,这种个性体现在过去五六百年间逐渐形成的制度中,并注定会有最显著的发展。
旧英格兰的官职贵族让位于诺曼的信仰和土地财富贵族。
下层民众在平静但繁忙的不为人知中繁荣起来,英格兰人和诺曼人很快融合在一起,从中将产生大陪审团、治安法官、郡骑士;最终在权力上,如果不是尊严上,超越贵族,甚至超越王权本身。
这些日子还很遥远。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想象亨利二世统治下的英格兰政府,比如说,大致是这样。
一个强大的君主制,通过法官和郡长深入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一个强大的教会与王室达成协议,在其中双方的权利都得到承认;一个富裕而顺从的贵族阶级,根据惯例,王室在处理国家事务时必须咨询他们;一个更大的绅士阶层负责地方行政管理;以及国王的宫廷,他的私人工作人员,这些人熟悉法律和金融。
我们必须加上那些日益富裕和重要的自治市镇,因为现在和平得到了很好的维护,道路和航道安全,贸易繁荣。
站在这一点上,展望未来,我们看到皇室个人的性格对很多事情都至关重要。
在诺曼征服后的这段时期,我们有了三位强有力的统治者:威廉是一个冷酷无情、意志坚定的战士王子,他在土地上留下了诺曼模式;他的儿子亨利一世是一个远见卓识、耐心的管理者;亨利的孙子,第二个亨利,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意识到国家统一和王权的力量是相辅相成的,并且只有通过为所有人提供公平正义,才能服务于两者,而这种正义则通过王室权威强制执行。
在金雀花王朝英格兰那坚固的结构中,一些紧张关系正在发展。
王室对贵族的压力有些大;国王的宫廷开始排挤王国的古老顾问。
我们需要一位强有力的国王来维持法律,但是一位公正的国王,为了全体的利益而维持法律,而不仅仅是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或荣耀。
随着约翰国王的到来,我们进入了一个世纪的政治实验时期。任何人,只要从小听说过《大宪章》,只要读过最近在纽约收到的一份它的复刻品时表现出的兴趣与敬意,当他第一次拿起它时,都会感到奇怪的失望,并可能同意那位历史学家的提议,将其标题翻译为并非“自由大宪章”,而是“贵族特权清单”——这些特权是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的贵族特权。
原因在于我们的法律观念与祖先完全不同。
我们认为法律是不断变化以适应新情况的东西;如果政府不迅速通过新的立法,我们会责备它。
在中世纪,情况的变化非常缓慢;社会的模式由习俗或神意决定,人们认为法律更像是一个固定的准则,在发生错误行为或争议时,可以用来执行或确定权利和义务。
因此,《大宪章》在我们所说的法律意义上并不是立法或宪法工具。
它是国王与他的男爵之间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一种约定陈述;其中许多我们认为琐碎且技术性的条款表明了国王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他们古老的权利。
也许,胜利的男爵们同样过度侵犯了王权的权利。
当时没有人认为《大宪章》是对所有悬而未决问题的最终解决,其重要性不在于细节,而在于明确了一个原则:即有一种法律,即使国王本身也必须服从。
Rex non debet esse sub homine, sed sub Deo et lege——国王不应低于人类,而应低于上帝和法律。
至少这一点是清楚的。
他有自己的行动领域,在这个领域内他不受人类控制。
如果他超出这个范围,就必须被带回来。
如果他忽视王国的古老议会,拒绝听取智者的建议,试图通过他的家庭成员、宠臣或书记员来治理国家,那么他就会超出这个范围。
换句话说,个人统治,尽管可能带来压迫和反复无常的所有潜在可能性,是不可忍受的。
但是,要防止这种情况并不容易。
如果之前有需要,那么这种需求肯定没有消失。
在本世纪第二次,大英帝国与美国再次并肩面对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战争威胁。自炮火停止、炸弹停飞以来,我们更加意识到共同肩负的人类使命。
语言、法律以及我们形成的进程已经提供了独特基础,用于团结并描绘出一致的任务。
当我开始写作时,我认为这种团结可能会显著影响世界的命运。
当然,我不认为过去二十年间这一需求有所减弱。相反,这项工作的主题愈发强大且现实,人类的思想也因此拓宽。
大西洋两岸以及整个英联邦国家的无数民众都感受到了兄弟情谊。
新一代正在到来。
许多实际步骤已经采取,使我们走得更远。
首先想到英语民族并不意味着有任何限制感。
它并不意味着限定世界事务的发展方向,也不妨碍建立类似欧洲联合体或其他类似的组织,这些组织都能在其设定的世界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它反而有助于赋予它们生命力和真实性。
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英语民族可能指引方向,如果事情进展顺利;当然,如果事情发展不顺,只要我们有能力,就可以保卫自己。
这本书并非试图与专业历史学家的作品相匹敌。
它的目标是展示个人视角,即英语民族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取得其独特的地位和特质的过程。
我写的是我认为对我们过去重要的事物,并且我是带着亲身经历我们这个时代历史与暴力事件的经验来写的。
我用“英语民族”这个词是因为没有其他词语同时适用于大不列颠群岛的居民和那些独立国家——他们起源于英格兰,继承了语言和许多机构,并以自己的方式维护和发展这些遗产。
这第一卷追溯了从最早时期到欧洲发现新大陆前夕的英语民族历史。
故事在博斯沃思原野结束,这是动荡的中世纪英格兰的最后一场战役。
那一年是1485年,一个新的王朝刚刚登上英国王位。
七年之后,哥伦布抵达美洲,从1492年起,人类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我们的故事聚焦在一个岛屿上,这个岛距离大陆并不遥远,倾斜的地势使得其山脉位于西部和北部,而南部和东部则是缓缓起伏的森林山谷、开阔的山坡和平缓的河流。
无论入侵者是和平而来还是战争而来,是海盗还是商人,是征服者还是传教士,这个岛都极易受到攻击。
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对外界权力的任何变化、信仰的任何改变,甚至时尚的变化都不乏敏感,但他们总是会给外来的一切实践和教义赋予自己独特的风格。
作为一个罗马帝国的省份,在黑暗时代的巨大动荡中被隔绝,任由其自生自灭;重新加入基督教世界后,又几乎再次被异教徒丹麦人撕裂;胜利后的英格兰虽然统一且强盛,却几乎毫无抵抗地向诺曼征服者屈服;似乎被天主教封建体系吞没,但它仍能以自身独特的方式重现。
它的文明和语言既非完全拉丁化,也非完全日耳曼化。
它拥有一套习惯法,无论其最终来源是什么——无论是由丹麦人或更早的撒克逊人从海外带来的民法权利,还是从罗马法典中摘录的民事司法原则——都在逐渐融合成一部共同法。
这是十三世纪的英格兰,是《大宪章》和首次议会召开的世纪。
当我们回望时光迷雾时,隐约可以看到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建造巨石阵的伟大建筑师,以及来自莱茵兰的新移民,他们带来了陶器和青铜工具。
站在多佛现在的草坡上,俯视脚下的山谷,其中一人或许会对他的孙子说:“海比我还小的时候退得更远。”孙子或许活到了亲眼目睹洪水潮汐席卷山谷,将其草地边缘雕刻成陡峭的白垩岩,将北海与海峡相连。
从此以后,小部落的迁徙不再是从法国或比利时平原到南英格兰林谷和山坡;狭水道中的小舟冒险也不再可行。
现在到来的人必须乘船,而且必须大胆谨慎,面对和驾驭海峡的迷雾和潮汐,以及所有可能隐藏在背后的危险。
突然间,雾气消散。
一瞬间,这座岛沐浴在历史的光辉之下。
尤利乌斯·凯撒入侵英国这一事件本身是一个没有后续的插曲;但它表明罗马的力量和地中海世界的文明并非必然局限于大西洋沿岸。
凯撒在迪尔登陆跨越了大自然开辟的鸿沟。
一个世纪以来,当罗马世界陷入内战的分裂,或者在新帝国形式下缓慢恢复时,英国一直处于孤立与与大陆联合之间的不安平衡状态,但通过贸易和和平交往吸收了西方的一些共同文化。
最终罗马发出了命令,军团启航了。
将近四百年的时间里,英国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
这段相当长的时期大部分时间以一种深远的宁静为特征,这种宁静几乎没有什么值得历史记载的事件。
它显得沉稳、明亮且平静。
那么留下了什么呢?宏伟的道路,有时被树林覆盖;令人惊叹的罗马城墙工程,破损且崩塌;堡垒、市场城镇、乡村别墅,即使废墟也让后来者敬畏。
但几乎没有罗马语言、罗马法律和罗马制度的痕迹。
然而,如果我们因此认为罗马占领只是无足轻重的事件,那就错了。
它给了基督教信仰扎根的时间。
尽管被广袤的蛮族洪水隔绝在西方,但仍有一个小的基督教王国存留,虽然饱受困扰,但因其山地得到了保护。
英国基督教将爱尔兰转化。
从爱尔兰,信仰又渡海回到苏格兰。
因此,新来的移民被古老文明所包围;而在罗马,人们还记得英国曾经是基督教的,将来也可能再次成为基督教。
这个岛国并未完全与大陆隔绝。
至少东南部一直与海峡对岸的法兰克表亲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因此罗马传教士得以来到这里。
他们带来了一套全新的信仰,尽管在某些地方有过短暂且顽强的抵抗,但这些信仰被意外地迅速接受。
他们带来了一种新的政治秩序,一个拥有自己统治者、官员和会议的教会,并制定自己的法律,这一切都要融入古老的英格兰习俗之中。
他们播下了伟大问题的种子,即教会与国家的问题,这个问题将在一千年后的未来几乎动摇两者的根基。
但这一切都还在未来。
当时重要的是,随着英格兰的皈依,她再次成为西方世界的一部分。
很快,英格兰传教士就会在大陆上工作;英格兰朝圣者将穿越阿尔卑斯山去罗马参观奇迹,其中包括一些完成世间任务的英格兰王子,他们希望自己的遗骨能安放在使徒墓旁。不仅如此,因为此时的英格兰人民已经拥有一项凌驾于所有地方性差异之上的制度——无论是语言、习俗,甚至是主权。
无论王国之间存在怎样的王朝纷争,教会始终是一个完整且不可分割的整体:其礼仪在各地都是一样的,其神职人员同样受到尊崇。
肯特王国可能失去其古老的首要地位,诺森布里亚让位于麦西亚;但坎特伯雷和约克依然屹立。
与这一时代世俗编年史中贫乏而枯燥的劫掠和杀戮记录相比,英格兰教会的辉煌成就显得格外耀眼。
基督教世界最伟大的学者是一名诺森布里亚的僧侣。
最受欢迎的文学风格大师是一位韦塞克斯的修道院院长。
德国的使徒是来自德文郡的博尼法斯。
查理曼帝国复兴学术的指导者是约克的阿耳库因。
然而,这个年轻、繁荣却尚显稚嫩的文明缺乏任何坚实的军事防御力量。
北方再次动荡不安:从丹麦到波罗的海,再到挪威的峡湾,海盗战舰再次出动,寻找掠夺的机会以及为拥挤的人口寻找新家园。
一个没有舰队、没有能够指挥分散力量的君主的岛屿,富饶的金币、精巧的金属制品以及稀有的刺绣品都储存在毫无防备的教堂和修道院中,这是一份异教徒认为可以随时夺取的奖赏。
这片平坦的英格兰大地上的宽阔河流邀请他们的战舰深入国家腹地,一旦登陆,如何能迅速从田间召唤农夫来抵抗武装部队的快速而有纪律的行军?当风暴袭来时,北方、中部地区和东部都被席卷而下。
如果威塞克斯王国失败了,一切就都将失去。
然而,逐渐显而易见的是,入侵者不仅是来劫掠,更是要定居下来。
最终,飓风平息下来,人们可以清点自己的损失。
从东海岸中部延伸到德比内陆的一条广阔地带都在丹麦人的手中;这些航海者转变为农民,仍作为一个军队团结在一起。
但是伦敦,已经是北欧最重要的港口之一,已经被拯救,整个南方也都得以保全,这里是王室的所在地和力量所在。
与大陆的联系尚未中断。
年复一年,有时通过条约,有时通过激烈的战斗,阿尔弗雷德王朝的国王们努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并重新统一这片土地;如此成功以至于短暂用丹麦国王取代英格兰国王并未在历史上留下太多痕迹。
他也是一名基督徒;他也曾朝圣罗马。
在这段短暂的插曲之后,旧王朝重新回到王位,而且原本可能会代代相传下去。
然而,在短短三个月的冬季,从1066年10月到圣诞节期间,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法国省份的统治者——而且不是最大的或最强大的那个——渡过海峡,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
诺曼人进入的这个结构是一个王国,被所有讲国王英语的人都承认,并且声称对威尔士和苏格兰拥有某种模糊的主权。
我们可以这样说,它是由国王在议会的治理下运作的,而议会由他的智囊组成,包括世俗和宗教人士;换句话说,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大地主、宫廷官员。
在这一点上,它并没有偏离从罗马帝国碎片中建立的所有王国的共同模式。
自最后一位强大国王去世以来,它还显示出一种危险的趋势,即分裂成省份或伯爵领地,损害王室和国家的统一;这是一种趋势,因为仍然存在这样的观念,即王国是一个整体,国王的和平适用于所有人。
在这和平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一张极其复杂的权利和义务网络连接起来,这种网络在郡与郡之间,甚至村与村之间几乎可以无限变化。
总的来说,英格兰的信条是,一个自由的人可以选择他的领主,在战争中跟随他,在和平时期为他工作,作为回报,领主必须保护他免受邻里的侵犯,并在法庭上支持他。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可以从一个领主转到另一个领主,并从新的领主那里获得土地。
这些领主加在一起构成了统治阶级。
其中最伟大的,我们已经看到,坐在国王的议会中。
那些较小的领主则是当地的显贵人物,在郡或百户区中起领导作用,当自由民在郡或百户区法庭上开会决定事情的对错时,他们的声音具有分量。
我们还不能谈论贵族和平民,因为撒克逊人明确区分贵族和平民,中间阶层没有空间。
但平民阶层正在形成,将在未来实现。
这就是英格兰在新诺曼秩序强加于它时的状态。
征服者继承了旧国王的所有权利,但他的议会现在主要是法国出生的,说法语。
地方化倾向被遏制了;国王的和平无处不在。
但人际关系的变动模式被大大简化,以适应更加先进或更合逻辑的诺曼理论,即人与领主的关系不仅在道德和法律上,而且在物质上也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每个人的地位可以通过他拥有的土地和他的服务来确定,如果他是租户,或者如果他是领主,他可以要求。
在诺曼时期比撒克逊时期更加明确的是,统治阶级是一个土地拥有阶级。
尽管经历了暴力的重新合并和融入西欧的普遍封建主义,英格兰仍保持着积极的个性,这种个性体现在过去五六百年间逐渐形成的制度中,并注定会有最显著的发展。
旧英格兰的官职贵族让位于诺曼的信仰和土地财富贵族。
下层民众在平静但繁忙的不为人知中繁荣起来,英格兰人和诺曼人很快融合在一起,从中将产生大陪审团、治安法官、郡骑士;最终在权力上,如果不是尊严上,超越贵族,甚至超越王权本身。
这些日子还很遥远。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想象亨利二世统治下的英格兰政府,比如说,大致是这样。
一个强大的君主制,通过法官和郡长深入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一个强大的教会与王室达成协议,在其中双方的权利都得到承认;一个富裕而顺从的贵族阶级,根据惯例,王室在处理国家事务时必须咨询他们;一个更大的绅士阶层负责地方行政管理;以及国王的宫廷,他的私人工作人员,这些人熟悉法律和金融。
我们必须加上那些日益富裕和重要的自治市镇,因为现在和平得到了很好的维护,道路和航道安全,贸易繁荣。
站在这一点上,展望未来,我们看到皇室个人的性格对很多事情都至关重要。
在诺曼征服后的这段时期,我们有了三位强有力的统治者:威廉是一个冷酷无情、意志坚定的战士王子,他在土地上留下了诺曼模式;他的儿子亨利一世是一个远见卓识、耐心的管理者;亨利的孙子,第二个亨利,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意识到国家统一和王权的力量是相辅相成的,并且只有通过为所有人提供公平正义,才能服务于两者,而这种正义则通过王室权威强制执行。
在金雀花王朝英格兰那坚固的结构中,一些紧张关系正在发展。
王室对贵族的压力有些大;国王的宫廷开始排挤王国的古老顾问。
我们需要一位强有力的国王来维持法律,但是一位公正的国王,为了全体的利益而维持法律,而不仅仅是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或荣耀。
随着约翰国王的到来,我们进入了一个世纪的政治实验时期。任何人,只要从小听说过《大宪章》,只要读过最近在纽约收到的一份它的复刻品时表现出的兴趣与敬意,当他第一次拿起它时,都会感到奇怪的失望,并可能同意那位历史学家的提议,将其标题翻译为并非“自由大宪章”,而是“贵族特权清单”——这些特权是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的贵族特权。
原因在于我们的法律观念与祖先完全不同。
我们认为法律是不断变化以适应新情况的东西;如果政府不迅速通过新的立法,我们会责备它。
在中世纪,情况的变化非常缓慢;社会的模式由习俗或神意决定,人们认为法律更像是一个固定的准则,在发生错误行为或争议时,可以用来执行或确定权利和义务。
因此,《大宪章》在我们所说的法律意义上并不是立法或宪法工具。
它是国王与他的男爵之间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一种约定陈述;其中许多我们认为琐碎且技术性的条款表明了国王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他们古老的权利。
也许,胜利的男爵们同样过度侵犯了王权的权利。
当时没有人认为《大宪章》是对所有悬而未决问题的最终解决,其重要性不在于细节,而在于明确了一个原则:即有一种法律,即使国王本身也必须服从。
Rex non debet esse sub homine, sed sub Deo et lege——国王不应低于人类,而应低于上帝和法律。
至少这一点是清楚的。
他有自己的行动领域,在这个领域内他不受人类控制。
如果他超出这个范围,就必须被带回来。
如果他忽视王国的古老议会,拒绝听取智者的建议,试图通过他的家庭成员、宠臣或书记员来治理国家,那么他就会超出这个范围。
换句话说,个人统治,尽管可能带来压迫和反复无常的所有潜在可能性,是不可忍受的。
但是,要防止这种情况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