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默然不语,但他忍不住嘴角的笑意,想到这几年孟氏从父亲痛骂的逃犯变成了如今父亲引以为豪的队长。
在这两人谈话的时候,老者似乎始终对袁氏不太自在,他不断做出一些小礼节,像是对待客人而非侄子,他手忙脚乱地摸着身旁小桌上的茶壶,假装要给袁氏倒茶,直到袁氏制止了他。他又在怀里摸索着要找烟管给袁氏抽,最后袁氏意识到这位叔叔确实把他当成了客人,用不安的老眼盯着他。最终老者说道:“你看起来有点像外国人——你的衣服、走路的样子都让我觉得你很陌生。”
尽管袁氏笑了,但对此并不完全满意,因为他无法回答。很快,即使他已经离开六年,他知道他和这个老人无话可说,老人也对他无话可说,于是他告辞了。
……他回头望了一次,但他的叔叔已经忘记了他。
他已安然入睡,下巴微微动了一下又张开,眼睛闭上。
就在袁氏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一只苍蝇落在了他的颧骨上,而丫鬟则盯着袁氏的异国相貌,忘了扇扇子,它又游移到他的下唇,但老人一动不动。
当袁氏这样离开他后,他去找了他的姨妈,也必须向她致意,他在等待的时候坐在客堂里四处张望。
自从回来后,他发现自己用新的眼光看待一切,而且无论他是否意识到,衡量的标准都是他在外国所见的一切。
他对这个房间非常满意,认为它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要好。
地板上铺着一块大地毯,上面装饰着各种动物和花朵,色彩丰富,红黄蓝交织在一起,墙上挂着外国画,有阳光下的山峦和蓝色的水景,全都镶嵌在明亮的金框中,窗户上挂着厚厚的红色天鹅绒窗帘,椅子都是一样的,红色,非常深且柔软,到处都摆放着精雕细琢的黑色木制小桌子,就连痰盂也不是普通的,而是覆盖着鲜艳的蓝色彩绘鸟和金色花朵。
在窗户之间悬挂着四幅画卷,分别描绘四季:春天的红梅,夏天的白百合,秋天的金菊,冬天的南天竹果被雪覆盖。
对袁氏来说,这似乎是他在世上见过最欢快富丽的房间,足够让客人玩乐数小时,因为每个桌子上都摆满了象牙和银制的小雕刻品和玩具。
这远远比不上他曾经认为温暖友好的那间破旧棕色房间。
他走来走去,等待丫鬟回来告诉他可以进去,就在这时,一辆车的轰鸣声停在门口,他的表兄和他的妻子来了。
这两个人看起来比袁氏记忆中的任何人都要富裕。
男人正值中年,体型丰满,甚至比他的父亲更胖,因为他穿着外国服饰,遮盖了他的身形,虽然服饰显得严峻,但清晰地勾勒出他圆滚滚的大肚子,他的脸像熟透的黄瓜一样光滑圆润,为了抵御炎热,他剃光了头发。
现在他进来擦汗,当他转身递给仆人草帽时,袁氏看到了他剃光头顶下三层肥肉的脖子。
但他的妻子却精致动人。
她不再年轻,已经生了五个孩子,但没人会察觉到,因为她每次生产后,按照城中时尚的贵妇做法,她都会把孩子交给穷人抚养,并用布束紧她的胸部和身体恢复苗条。
现在袁氏看到她纤细如处女,虽然她已四十岁,但她的脸粉嫩如象牙,头发乌黑柔顺,整个人未受任何忧虑或岁月的影响。
炎热也未能触及她。
她慢慢向前走来,礼貌而庄重地向袁氏问好,只有在她迅速投向丈夫的巨大汗湿身影的眼神中,袁氏才能看出她昔日的任性。
但她对袁氏很客气,因为她不再把他视为来自小城的毛头小子,也不再将他看作家庭中的孩子。
他现在是个去过国外的人,获得了外国学位,他意识到她在意他对她的看法。
于是,在寒暄之后坐下时,为了打发时间,表兄喊人送来茶,袁氏问道:“你现在做什么,表兄?因为我看到你的财运上升了。”
听到这话,那人笑了,非常高兴,他摸了摸挂在大肚子上的粗金链子,回答道:“我现在是一家新开银行的副总裁,袁氏。
在这个外国人居住的地方,战争无法触及我们,银行里的生意很好,它们在各地开设。
人们过去常常把银子投入土地。
我记得我们的老祖父直到把所有的东西都变成土地才安心。
但土地不像以前那么可靠了。
甚至有些地方佃户起来反抗,从地主那里夺走了土地。”
“他们不是被制止了吗?”袁氏惊讶地问道。
女士尖锐地插嘴道:“他们应该被杀!”
但表兄在他紧身的外国外套中稍稍耸肩,挥舞着胖乎乎的手说道:“谁能制止他们?这些天谁又能阻止任何事情?” 当袁氏低声说“政府”时,他重复道:“政府!这种军阀、学生和我们所谓的政府的混乱!他们能阻止什么?如今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所以我们银行里的钱流入,我们有足够的外国士兵保护,受外国法律庇护。
……是的,我拥有一个很好的繁荣之地,这全靠朋友的恩惠。”
“我的朋友们,”他的夫人急忙插嘴。
“如果不是因为我结识了一位大银行家的妻子,并通过她认识了她的丈夫,替你求情的话——”
“是的,是的,”那人急忙说道,“我知道那个——”然后陷入一种沉默和某种不适中,好像有些事情他不愿过于明确地讨论,也好像他为此付出了某种秘密代价。
接着女士非常优雅地问袁氏,因为她现在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有种冷静优雅的美丽,仿佛她先对着镜子做过这一切,“所以,袁氏,你回来了,成了一个男人,你知道一切!”
当袁氏默默微笑否认自己的知识时,她发出了一丝浅笑,用丝绸手帕掩住嘴唇,又说了一遍,“哦,我确定你知道许多你不告诉的事情,因为你不会在没有学到更多的情况下结束这些年!”
袁氏不知道自己会对她说什么,感到不安,好像表兄的妻子虚伪而陌生,好像她被虚假包围,使他无法了解她的真实面貌,但就在此时,一名仆人领着她的老主人进来,袁氏起身迎接他的姨妈。
这位老太太走进这个富丽堂皇的外国房间,倚靠着她的仆人。她是一个瘦削而挺直的身影,头发仍乌黑,但脸上的皱纹交错纵横,不过她的眼睛依然锐利,对所见的一切都带着审视的神情。
她对儿子和他的妻子不予理会,却任由元向她行礼,接受了她的问候后坐下,喊道:“给我拿痰盂来!”仆人照办后,她咳了咳,十分得体地吐了一口痰,然后对元说:“我身体一直很好,感谢上天,只是咳嗽有点厉害,尤其早上痰多。”听到这话,儿媳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她,但儿子安慰地说:“母亲,老年人总是这样的。”老太太不理他的话,打量着元上下,问道:“我那在远方的儿子近况如何?”得知盛平安无事后,她果断地说:“他回来后我就给他成亲。”这时儿媳忍不住笑了出来:“母亲,我看盛不会愿意被逼婚的,年轻人可不是这样。”老太太瞪了儿媳一眼,显然她多次对此表达不满,但现在也无济于事,于是转向元说道:“我三儿子当官了,想必你也听说了吧?对,孟现在是新军里一个指挥数千人的队长。”元再次听到了这个消息,他暗暗笑着,想起这位老太太曾为孟哭泣过。他的堂兄放下茶碗,大声说:“确实如此,我哥哥随南下的大军凯旋归来,在新首都地位很高,手下有自己的士兵,我们听到不少关于他的英勇和冷酷的故事。他随时可以来看望我们,自从旧政权被彻底清除,逃往海外寻求庇护,他如今安全了,只是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但老太太不允许别人谈论其他话题,她又咳了一声,重重地吐了一口痰,然后问:“元,你出国归来后打算做什么?你应该能获得很高的报酬!”元温和地回答:“首先,您知道,爱兰三天后就要出嫁,然后我要去父亲那里,之后再看前方的道路如何展开。”“那个爱兰!”老太太突然抓住这个名字,“我绝不会让我的女儿嫁给像他那样的人!我会先让她进尼姑庵!”“爱兰进尼姑庵!”听到这话,儿子的妻子惊呼起来,笑了出声,带着一点假笑和苦涩。“如果她是我的女儿,我也这么想!”老太太坚定地盯着儿媳,本想再说些什么,却突然哽住了,开始剧烈地咳嗽,直到仆人替她拍背揉肩,让她重新呼吸顺畅。最后元告辞离去,当他走在阳光明媚的大街上,选择步行享受这美好的一天时,他想着这对老夫妇简直如同死人一般。是的,所有的老人都是这样,他欢快地想到。但他还年轻,时代也充满活力,在这个灿烂的夏日清晨,他觉得整座城市里见到的都是年轻人——身穿浅色长袍的年轻姑娘,手臂裸露在外,按照新式的外国风尚打扮;还有自由欢笑的年轻人。在这座城市里,所有人今天都显得富裕且年轻,元觉得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生活对他来说很美好。但很快,这些日子除了爱兰的婚礼,没有人有时间考虑别的事情。因为爱兰和那个男人在城里的年轻富人中广为人知,不仅本族人知道,其他民族的人也知道,受邀参加婚礼的宾客超过千人,婚宴后几乎同样多的人出席。元没有机会单独与爱兰交谈,除了第一天回来时短暂的一个小时。即便那时,他也觉得他并未真正与她交流。因为她的老顽皮嬉笑已消失不见,他无法穿透她现在包裹着的美丽端庄与自信。她用似乎从前那样坦率的目光问他:“你高兴回家了吗,元?”但他回答时发现,尽管她的眼睛看着他,却并没有真正看到他,而是陷入了自己的思绪,它们只是深邃液体光芒的美丽形状。整个小时过去了,元被她周围的距离感弄得困惑不安,不禁脱口而出:“你变了——你不开心吗?你想结婚吗?”但那距离感依旧存在。她大大地睁开了漂亮的眼睛,让声音变得冷静而银铃般悦耳,轻笑了一声说:“难道我不够漂亮吗,元?我已经老了、苍白了、丑陋了!”元急忙说:“不不——你更漂亮了,但——”她模仿着她曾经的样子逗弄他:“怎么,我该大胆地说我想结婚并且必须嫁给这个人吗?我做过什么我不愿意做的事吗,兄弟?我不是一直任性妄为吗?至少我听到姑妈这么说,母亲太好心了不愿说,但我明白她也是这么想的。”但元虽然她调皮地眯起眼睛,眉眼弯弯,还扭动着好看的眉毛,他仍然看出她眼神空洞,便不再多言。此后他再未单独与她说过话,因为那三天的每个晚上,她都会穿上新衣服,被各种颜色的丝绸裹住,即使元被邀请作为客人出席,他也只能远远地看见她,一个美丽的、耀眼的身影,在这些日子里对她来说陌生而疏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仿佛所有人都在梦中。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安静——笑声变成了微笑,眼睛柔和而不是明亮,整个身体圆润、柔软、温柔,动作缓慢而优雅,不像以前那样轻快跳跃地嬉闹。她抛开了青春活泼的魅力,学会了这种新的沉默与优雅的魅力。白天她疲惫不堪地睡去。元和母亲、梅玲独自见面、吃饭,轻手轻脚地在房子里走动,直到夜幕降临,爱兰再次出来迎接她的爱人,与他一同前往他们被邀请做客的某个房子。如果她早起,那也只是为了确保那些为她定制的丝绸和缎子长裙能及时准备好,其中包括那件带有拖曳银色外国面纱的淡桃色缎子婚纱。现在元注意到在婚礼前的几天里,母亲是多么安静和严肃。她很少与任何人说话,除了梅玲,她似乎在很多事情上依赖她。她说:“你把汤送进爱兰房间了吗?”或者她会说:“爱兰今晚进来时一定要喝汤,或者她喜欢的那干外国牛奶。我觉得她脸色苍白。”或者她会说:“爱兰想要两颗珍珠来固定面纱,你知道的。叫珠宝商送来一些给她看看。”她的心里装满了爱兰的许多琐碎小事,元知道这是母亲的天性使然,他为此感到高兴,因为她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帮助她。有一次,母亲不在场,他们两人偶然独处等待用餐时,元不知该说什么,感觉必须说点什么,便对梅玲说:“你对我母亲的帮助很大。”女孩真诚地看着他,说:“她在我婴儿时期救了我。”袁元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他感到惊讶,因为那女孩的眼中毫无羞耻之色,那种她若承认自己是弃婴时本该有的羞愧——她不知自己的父母是谁。
接着,袁元因她对母亲的态度而感到她仿佛属于自己的家,说道:“我希望她看起来能为我姐姐出嫁感到更高兴些。大多数母亲都会为此高兴,”他心想,“如果女儿出嫁的话。”
但梅玲对此没有回应。她转过头去,就在那时,仆人端着肉碗进来,她亲自上前将它们摆到桌上。
袁元看着她这样做,她做得非常简单,并不像是在分担仆人的任务。他注视着她,忘记了自己这么做,看到她那瘦小却结实的身体,双手如何坚定且迅速地操作,不曾做一次无谓的动作。他想起母亲每次问事情是否做完时,从未发现有事情被弄乱过。
日子就这样匆匆过去,直到艾兰的婚期临近。这将是一场盛大的婚礼,宾客们被邀请到全城最豪华的酒店,在正午前一个小时到达。由于艾兰的父亲不在,而且年迈的叔叔无法站那么久,她的表哥代替了叔叔的位置,站在她身边的是她的母亲,她从不离开她。
这场婚礼按照一种新时尚举行,与王老大爷娶妻时的简单方式大相径庭,也不同于他儿子们遵循祖先规定的老式婚礼。
如今城里的人们以各种方式为子女操办婚礼,有些更古老,有些更新潮,但可以肯定的是,艾兰和她的爱人必须拥有最新的方式。
因此,这一天租用了许多外国乐器演奏音乐,到处摆放着鲜花,光这些就花费了许多银两。
宾客们穿着各自种族的服饰来到酒店,因为艾兰和她的爱人把这些人也算作朋友。他们都聚集在酒店的大厅里。
外面街道上挤满了他们的车辆,以及闲散和贫穷的人群,他们试图看看能看些什么,尝试从这一天中获取一些东西,有人乞讨,有人偷偷把手伸进人群的口袋里拿走他们能找到的东西,尽管雇佣了卫兵来阻止他们。
在这庞大的人群中,袁元、母亲和艾兰坐着车穿过,司机不停地按喇叭以免有人被撞倒。当卫兵看到他们的车辆和里面的新娘时,他们冲上前喊道:“让路——让路!”
在这一切喧嚣中,艾兰骄傲地坐着,现在她沉默了,长面纱下的头部微微低垂,由两颗珍珠和一圈小的芳香橙花固定在头上。
她双手捧着一大簇白百合和小白玫瑰,非常芬芳。
从未有过如此美丽的生灵。就连袁元也被她的美丽震撼。
她唇边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虽然她不愿让它显现出来,而她下垂的眼睑下,眼睛闪烁着黑白分明的光芒,因为她深知自己的美貌,每一寸都已培养到了极致。
人群在她面前屏息,当她迈出一步时,上千只眼睛饥渴地盯着她,默默吸收着她的美丽,然后开始不安地低声议论——“啊,看她!”“啊,多么美丽,多么美丽!”“啊,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新娘!”艾兰当然听到了这一切,但她装作没听见。
同样地,当她进入大厅时,随着音乐响起,所有拥挤的客人转向她,那种同样的惊奇寂静笼罩了他们。
袁元先走了进去,站在即将与她成婚的男人旁边,看到她慢慢在客人之间走来,两个穿白衣的小孩走在她前面撒玫瑰让她踩过,还有几个身穿多彩丝绸的少女陪伴着她。他不由自主地对她的美丽感到惊叹。
在这两人谈话的时候,老者似乎始终对袁氏不太自在,他不断做出一些小礼节,像是对待客人而非侄子,他手忙脚乱地摸着身旁小桌上的茶壶,假装要给袁氏倒茶,直到袁氏制止了他。他又在怀里摸索着要找烟管给袁氏抽,最后袁氏意识到这位叔叔确实把他当成了客人,用不安的老眼盯着他。最终老者说道:“你看起来有点像外国人——你的衣服、走路的样子都让我觉得你很陌生。”
尽管袁氏笑了,但对此并不完全满意,因为他无法回答。很快,即使他已经离开六年,他知道他和这个老人无话可说,老人也对他无话可说,于是他告辞了。
……他回头望了一次,但他的叔叔已经忘记了他。
他已安然入睡,下巴微微动了一下又张开,眼睛闭上。
就在袁氏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一只苍蝇落在了他的颧骨上,而丫鬟则盯着袁氏的异国相貌,忘了扇扇子,它又游移到他的下唇,但老人一动不动。
当袁氏这样离开他后,他去找了他的姨妈,也必须向她致意,他在等待的时候坐在客堂里四处张望。
自从回来后,他发现自己用新的眼光看待一切,而且无论他是否意识到,衡量的标准都是他在外国所见的一切。
他对这个房间非常满意,认为它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要好。
地板上铺着一块大地毯,上面装饰着各种动物和花朵,色彩丰富,红黄蓝交织在一起,墙上挂着外国画,有阳光下的山峦和蓝色的水景,全都镶嵌在明亮的金框中,窗户上挂着厚厚的红色天鹅绒窗帘,椅子都是一样的,红色,非常深且柔软,到处都摆放着精雕细琢的黑色木制小桌子,就连痰盂也不是普通的,而是覆盖着鲜艳的蓝色彩绘鸟和金色花朵。
在窗户之间悬挂着四幅画卷,分别描绘四季:春天的红梅,夏天的白百合,秋天的金菊,冬天的南天竹果被雪覆盖。
对袁氏来说,这似乎是他在世上见过最欢快富丽的房间,足够让客人玩乐数小时,因为每个桌子上都摆满了象牙和银制的小雕刻品和玩具。
这远远比不上他曾经认为温暖友好的那间破旧棕色房间。
他走来走去,等待丫鬟回来告诉他可以进去,就在这时,一辆车的轰鸣声停在门口,他的表兄和他的妻子来了。
这两个人看起来比袁氏记忆中的任何人都要富裕。
男人正值中年,体型丰满,甚至比他的父亲更胖,因为他穿着外国服饰,遮盖了他的身形,虽然服饰显得严峻,但清晰地勾勒出他圆滚滚的大肚子,他的脸像熟透的黄瓜一样光滑圆润,为了抵御炎热,他剃光了头发。
现在他进来擦汗,当他转身递给仆人草帽时,袁氏看到了他剃光头顶下三层肥肉的脖子。
但他的妻子却精致动人。
她不再年轻,已经生了五个孩子,但没人会察觉到,因为她每次生产后,按照城中时尚的贵妇做法,她都会把孩子交给穷人抚养,并用布束紧她的胸部和身体恢复苗条。
现在袁氏看到她纤细如处女,虽然她已四十岁,但她的脸粉嫩如象牙,头发乌黑柔顺,整个人未受任何忧虑或岁月的影响。
炎热也未能触及她。
她慢慢向前走来,礼貌而庄重地向袁氏问好,只有在她迅速投向丈夫的巨大汗湿身影的眼神中,袁氏才能看出她昔日的任性。
但她对袁氏很客气,因为她不再把他视为来自小城的毛头小子,也不再将他看作家庭中的孩子。
他现在是个去过国外的人,获得了外国学位,他意识到她在意他对她的看法。
于是,在寒暄之后坐下时,为了打发时间,表兄喊人送来茶,袁氏问道:“你现在做什么,表兄?因为我看到你的财运上升了。”
听到这话,那人笑了,非常高兴,他摸了摸挂在大肚子上的粗金链子,回答道:“我现在是一家新开银行的副总裁,袁氏。
在这个外国人居住的地方,战争无法触及我们,银行里的生意很好,它们在各地开设。
人们过去常常把银子投入土地。
我记得我们的老祖父直到把所有的东西都变成土地才安心。
但土地不像以前那么可靠了。
甚至有些地方佃户起来反抗,从地主那里夺走了土地。”
“他们不是被制止了吗?”袁氏惊讶地问道。
女士尖锐地插嘴道:“他们应该被杀!”
但表兄在他紧身的外国外套中稍稍耸肩,挥舞着胖乎乎的手说道:“谁能制止他们?这些天谁又能阻止任何事情?” 当袁氏低声说“政府”时,他重复道:“政府!这种军阀、学生和我们所谓的政府的混乱!他们能阻止什么?如今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所以我们银行里的钱流入,我们有足够的外国士兵保护,受外国法律庇护。
……是的,我拥有一个很好的繁荣之地,这全靠朋友的恩惠。”
“我的朋友们,”他的夫人急忙插嘴。
“如果不是因为我结识了一位大银行家的妻子,并通过她认识了她的丈夫,替你求情的话——”
“是的,是的,”那人急忙说道,“我知道那个——”然后陷入一种沉默和某种不适中,好像有些事情他不愿过于明确地讨论,也好像他为此付出了某种秘密代价。
接着女士非常优雅地问袁氏,因为她现在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有种冷静优雅的美丽,仿佛她先对着镜子做过这一切,“所以,袁氏,你回来了,成了一个男人,你知道一切!”
当袁氏默默微笑否认自己的知识时,她发出了一丝浅笑,用丝绸手帕掩住嘴唇,又说了一遍,“哦,我确定你知道许多你不告诉的事情,因为你不会在没有学到更多的情况下结束这些年!”
袁氏不知道自己会对她说什么,感到不安,好像表兄的妻子虚伪而陌生,好像她被虚假包围,使他无法了解她的真实面貌,但就在此时,一名仆人领着她的老主人进来,袁氏起身迎接他的姨妈。
这位老太太走进这个富丽堂皇的外国房间,倚靠着她的仆人。她是一个瘦削而挺直的身影,头发仍乌黑,但脸上的皱纹交错纵横,不过她的眼睛依然锐利,对所见的一切都带着审视的神情。
她对儿子和他的妻子不予理会,却任由元向她行礼,接受了她的问候后坐下,喊道:“给我拿痰盂来!”仆人照办后,她咳了咳,十分得体地吐了一口痰,然后对元说:“我身体一直很好,感谢上天,只是咳嗽有点厉害,尤其早上痰多。”听到这话,儿媳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她,但儿子安慰地说:“母亲,老年人总是这样的。”老太太不理他的话,打量着元上下,问道:“我那在远方的儿子近况如何?”得知盛平安无事后,她果断地说:“他回来后我就给他成亲。”这时儿媳忍不住笑了出来:“母亲,我看盛不会愿意被逼婚的,年轻人可不是这样。”老太太瞪了儿媳一眼,显然她多次对此表达不满,但现在也无济于事,于是转向元说道:“我三儿子当官了,想必你也听说了吧?对,孟现在是新军里一个指挥数千人的队长。”元再次听到了这个消息,他暗暗笑着,想起这位老太太曾为孟哭泣过。他的堂兄放下茶碗,大声说:“确实如此,我哥哥随南下的大军凯旋归来,在新首都地位很高,手下有自己的士兵,我们听到不少关于他的英勇和冷酷的故事。他随时可以来看望我们,自从旧政权被彻底清除,逃往海外寻求庇护,他如今安全了,只是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但老太太不允许别人谈论其他话题,她又咳了一声,重重地吐了一口痰,然后问:“元,你出国归来后打算做什么?你应该能获得很高的报酬!”元温和地回答:“首先,您知道,爱兰三天后就要出嫁,然后我要去父亲那里,之后再看前方的道路如何展开。”“那个爱兰!”老太太突然抓住这个名字,“我绝不会让我的女儿嫁给像他那样的人!我会先让她进尼姑庵!”“爱兰进尼姑庵!”听到这话,儿子的妻子惊呼起来,笑了出声,带着一点假笑和苦涩。“如果她是我的女儿,我也这么想!”老太太坚定地盯着儿媳,本想再说些什么,却突然哽住了,开始剧烈地咳嗽,直到仆人替她拍背揉肩,让她重新呼吸顺畅。最后元告辞离去,当他走在阳光明媚的大街上,选择步行享受这美好的一天时,他想着这对老夫妇简直如同死人一般。是的,所有的老人都是这样,他欢快地想到。但他还年轻,时代也充满活力,在这个灿烂的夏日清晨,他觉得整座城市里见到的都是年轻人——身穿浅色长袍的年轻姑娘,手臂裸露在外,按照新式的外国风尚打扮;还有自由欢笑的年轻人。在这座城市里,所有人今天都显得富裕且年轻,元觉得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生活对他来说很美好。但很快,这些日子除了爱兰的婚礼,没有人有时间考虑别的事情。因为爱兰和那个男人在城里的年轻富人中广为人知,不仅本族人知道,其他民族的人也知道,受邀参加婚礼的宾客超过千人,婚宴后几乎同样多的人出席。元没有机会单独与爱兰交谈,除了第一天回来时短暂的一个小时。即便那时,他也觉得他并未真正与她交流。因为她的老顽皮嬉笑已消失不见,他无法穿透她现在包裹着的美丽端庄与自信。她用似乎从前那样坦率的目光问他:“你高兴回家了吗,元?”但他回答时发现,尽管她的眼睛看着他,却并没有真正看到他,而是陷入了自己的思绪,它们只是深邃液体光芒的美丽形状。整个小时过去了,元被她周围的距离感弄得困惑不安,不禁脱口而出:“你变了——你不开心吗?你想结婚吗?”但那距离感依旧存在。她大大地睁开了漂亮的眼睛,让声音变得冷静而银铃般悦耳,轻笑了一声说:“难道我不够漂亮吗,元?我已经老了、苍白了、丑陋了!”元急忙说:“不不——你更漂亮了,但——”她模仿着她曾经的样子逗弄他:“怎么,我该大胆地说我想结婚并且必须嫁给这个人吗?我做过什么我不愿意做的事吗,兄弟?我不是一直任性妄为吗?至少我听到姑妈这么说,母亲太好心了不愿说,但我明白她也是这么想的。”但元虽然她调皮地眯起眼睛,眉眼弯弯,还扭动着好看的眉毛,他仍然看出她眼神空洞,便不再多言。此后他再未单独与她说过话,因为那三天的每个晚上,她都会穿上新衣服,被各种颜色的丝绸裹住,即使元被邀请作为客人出席,他也只能远远地看见她,一个美丽的、耀眼的身影,在这些日子里对她来说陌生而疏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仿佛所有人都在梦中。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安静——笑声变成了微笑,眼睛柔和而不是明亮,整个身体圆润、柔软、温柔,动作缓慢而优雅,不像以前那样轻快跳跃地嬉闹。她抛开了青春活泼的魅力,学会了这种新的沉默与优雅的魅力。白天她疲惫不堪地睡去。元和母亲、梅玲独自见面、吃饭,轻手轻脚地在房子里走动,直到夜幕降临,爱兰再次出来迎接她的爱人,与他一同前往他们被邀请做客的某个房子。如果她早起,那也只是为了确保那些为她定制的丝绸和缎子长裙能及时准备好,其中包括那件带有拖曳银色外国面纱的淡桃色缎子婚纱。现在元注意到在婚礼前的几天里,母亲是多么安静和严肃。她很少与任何人说话,除了梅玲,她似乎在很多事情上依赖她。她说:“你把汤送进爱兰房间了吗?”或者她会说:“爱兰今晚进来时一定要喝汤,或者她喜欢的那干外国牛奶。我觉得她脸色苍白。”或者她会说:“爱兰想要两颗珍珠来固定面纱,你知道的。叫珠宝商送来一些给她看看。”她的心里装满了爱兰的许多琐碎小事,元知道这是母亲的天性使然,他为此感到高兴,因为她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帮助她。有一次,母亲不在场,他们两人偶然独处等待用餐时,元不知该说什么,感觉必须说点什么,便对梅玲说:“你对我母亲的帮助很大。”女孩真诚地看着他,说:“她在我婴儿时期救了我。”袁元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他感到惊讶,因为那女孩的眼中毫无羞耻之色,那种她若承认自己是弃婴时本该有的羞愧——她不知自己的父母是谁。
接着,袁元因她对母亲的态度而感到她仿佛属于自己的家,说道:“我希望她看起来能为我姐姐出嫁感到更高兴些。大多数母亲都会为此高兴,”他心想,“如果女儿出嫁的话。”
但梅玲对此没有回应。她转过头去,就在那时,仆人端着肉碗进来,她亲自上前将它们摆到桌上。
袁元看着她这样做,她做得非常简单,并不像是在分担仆人的任务。他注视着她,忘记了自己这么做,看到她那瘦小却结实的身体,双手如何坚定且迅速地操作,不曾做一次无谓的动作。他想起母亲每次问事情是否做完时,从未发现有事情被弄乱过。
日子就这样匆匆过去,直到艾兰的婚期临近。这将是一场盛大的婚礼,宾客们被邀请到全城最豪华的酒店,在正午前一个小时到达。由于艾兰的父亲不在,而且年迈的叔叔无法站那么久,她的表哥代替了叔叔的位置,站在她身边的是她的母亲,她从不离开她。
这场婚礼按照一种新时尚举行,与王老大爷娶妻时的简单方式大相径庭,也不同于他儿子们遵循祖先规定的老式婚礼。
如今城里的人们以各种方式为子女操办婚礼,有些更古老,有些更新潮,但可以肯定的是,艾兰和她的爱人必须拥有最新的方式。
因此,这一天租用了许多外国乐器演奏音乐,到处摆放着鲜花,光这些就花费了许多银两。
宾客们穿着各自种族的服饰来到酒店,因为艾兰和她的爱人把这些人也算作朋友。他们都聚集在酒店的大厅里。
外面街道上挤满了他们的车辆,以及闲散和贫穷的人群,他们试图看看能看些什么,尝试从这一天中获取一些东西,有人乞讨,有人偷偷把手伸进人群的口袋里拿走他们能找到的东西,尽管雇佣了卫兵来阻止他们。
在这庞大的人群中,袁元、母亲和艾兰坐着车穿过,司机不停地按喇叭以免有人被撞倒。当卫兵看到他们的车辆和里面的新娘时,他们冲上前喊道:“让路——让路!”
在这一切喧嚣中,艾兰骄傲地坐着,现在她沉默了,长面纱下的头部微微低垂,由两颗珍珠和一圈小的芳香橙花固定在头上。
她双手捧着一大簇白百合和小白玫瑰,非常芬芳。
从未有过如此美丽的生灵。就连袁元也被她的美丽震撼。
她唇边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虽然她不愿让它显现出来,而她下垂的眼睑下,眼睛闪烁着黑白分明的光芒,因为她深知自己的美貌,每一寸都已培养到了极致。
人群在她面前屏息,当她迈出一步时,上千只眼睛饥渴地盯着她,默默吸收着她的美丽,然后开始不安地低声议论——“啊,看她!”“啊,多么美丽,多么美丽!”“啊,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新娘!”艾兰当然听到了这一切,但她装作没听见。
同样地,当她进入大厅时,随着音乐响起,所有拥挤的客人转向她,那种同样的惊奇寂静笼罩了他们。
袁元先走了进去,站在即将与她成婚的男人旁边,看到她慢慢在客人之间走来,两个穿白衣的小孩走在她前面撒玫瑰让她踩过,还有几个身穿多彩丝绸的少女陪伴着她。他不由自主地对她的美丽感到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