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所有现存和已灭绝的生物都包括在少数几大目和更少的纲之下。
鉴于高等群体数量之少以及它们在世界范围内分布之广,澳大利亚的发现并未增加属于新纲的昆虫,而在植物界,正如我从胡克博士那里得知,它只增加了两三个小型科的事实令人印象深刻。
在关于地质演替的章节中,我试图根据每个群体在其漫长的演变过程中通常会有很大变化的原则,说明为什么较古老的生物形式往往表现出某种程度上介于现有群体之间的特征。
由于少数古老和中间形式的后代传到了今天,几乎没有受到修改,这些构成了我们所谓的过渡型或偏离型群体。
任何形态越偏离,被消灭和彻底失去的连接形态的数量就越多。
并且我们有证据表明偏离型群体遭受了严重的灭绝,因为它们几乎总是由极少数物种代表;而存在的物种一般彼此非常不同,这再次暗示了灭绝。
例如,鸭嘴兽和裸颈龙即使每个都有十几个物种而不是目前的单个物种或两三个物种,也不会减少它们的偏离性。
我认为,我们只能通过将偏离型群体视为被更成功的竞争者征服的形式来解释这一事实,其中少数成员仍然在异常有利的条件下得以保存。
沃特斯先生指出,当一个属于某一动物群体的成员表现出对完全不同群体的亲缘关系时,这种亲缘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普遍的而不是特殊的:沃特斯先生认为,所有啮齿动物中,鬃毛鼠最接近有袋类动物;但在它接近这个目时,它的亲缘关系是普遍的,也就是说,不是对任何一个有袋类物种特别亲近。
由于这些亲缘关系被认为是真实的,而不是适应性的,因此必须按照我们的观点归因于共同祖先的遗传。
因此,我们必须假设所有啮齿动物,包括鬃毛鼠,都是从某个古代有袋类动物分支出来的,这自然会使它相对于所有现存的有袋类动物或多或少处于中间状态;或者啮齿动物和有袋类动物是从一个共同祖先分支出来的,这两个群体自那以后都经历了显著的分歧演化。
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必须假设鬃毛鼠通过遗传保留了比其他啮齿动物更多的祖先特征,因此它不会特别地与任何现存的有袋类动物相关,而是间接地与所有或几乎所有有袋类动物相关,因为它部分保留了它们共同祖先或该群体早期成员的特征。
另一方面,正如沃特斯先生所指出的,就所有有袋类动物而言,裸颈龙最接近的并不是任何一个物种,而是整个啮齿动物目。
在这种情况下,裸颈龙的相似性很可能是由于它适应了类似啮齿动物的生活习性。
康多尔老先生对不同植物家族的亲缘关系的一般性质做出了类似的观察。
基于从共同祖先分支出来的物种的多样化和逐渐分化以及它们通过遗传保留一些共同特征的原则,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同一家庭或更高层次群体的所有成员之间有着极其复杂且辐射状的亲缘关系。
对于整个家庭的共同祖先,现在已被灭绝分为不同的群体和亚群,它会将其特征以各种方式和程度加以修改后传递给所有物种,因此它们会通过各种长度的迂回亲缘线相互关联(如经常引用的图表所示),追溯至许多前辈。
正如我们难以借助家谱树来显示任何古老贵族家庭众多亲戚之间的血缘关系,甚至没有这种帮助几乎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博物学家在没有图表的帮助下描述他们所感知到的许多现存和已灭绝的同一大自然类别成员之间的各种亲缘关系时所遇到的非凡困难。
如我们在第四章中所见,灭绝在定义和扩大每个类别内各组之间的间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整个纲彼此之间的区别如此明显——例如,鸟类与其他脊椎动物的区别——因为我们相信许多古代生命形式已经完全消失,通过这些古代形式,鸟类的早期祖先曾与其它早期祖先较少分化的其他脊椎动物类别的早期祖先相连。
鱼类与两栖动物之间的生命形式灭绝得相对较少。
在某些整个类别中更是如此,例如甲壳纲动物,因为这里最奇妙多样的形式仍通过一条长长且部分断裂的亲缘链相互联系在一起。
灭绝只是定义了这些群体:它绝不是创造它们;因为如果地球上曾经生活的每一个形式突然重新出现,虽然要给出每个群体的定义将完全不可能,但仍可能进行自然分类,至少是一种自然排列。
我们将通过转到图表来理解这一点:字母A到L可以代表十一个志留纪的属,其中一些产生了大量经过修饰的后代,每一分支和亚分支的所有环节仍然活着;并且这些环节并不大于现存变种之间的环节。
在这种情况下,要给出各个群体的成员与它们最近的父母和后代之间的定义将完全不可能。
然而,图表中的排列仍然有效并且是自然的;因为根据遗传的原则,例如从A衍生的所有形式都会有一些共同点。
在树上我们可以区分这个或那个分支,尽管在实际分叉处两者融合在一起。
正如我说过的,我们无法定义这些群体;但我们可以选择类型或形式,代表每个群体(无论是大是小)的大部分特征,从而大致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值。这就是我们如果真的能收集到某一类群中所有曾经生活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形式所应该得出的结论。
当然,我们永远无法完成如此完美的收集工作;然而,在某些类群中,我们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米勒·爱德华兹最近在他的出色论文中强调了这一点,无论我们是否能够分离并定义属于这些类型的组,查看这些类型的重要性都是极高的。
最后,我们已经看到,由于生存斗争而产生的自然选择,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后代从任何一个亲本物种中出现的灭绝和特征分歧,这解释了所有有机体亲缘关系中那个伟大且普遍的特点,即它们在群体中的层级隶属关系。
我们用后代这一要素来将同一物种的两性个体和所有年龄段的个体归为一类,尽管它们可能只有很少的共同特征;我们同样用后代这一要素来归类公认的变种,无论它们与父母有多么不同;我相信,这种后代要素是博物学家在“自然系统”一词下寻求的隐藏联系。
基于自然系统在它已完善的部分是按照基因谱系排列的这一想法,并且使用属、科、目等术语来表示差异的程度,我们可以理解我们分类时必须遵循的规则。
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对某些相似性赋予极大的重视,而对另一些则不那么重视;为什么我们会使用退化和无用的器官,或者其他生理上微不足道的器官;为什么在寻找一个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时,我们粗略地排斥类比或适应性特征,但在同一群体内却仍然使用这些特征。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为什么所有的现存和已灭绝的形式可以被归入少数几个大的类别中,并且每个类别的各个成员是如何通过最复杂且辐射状的关系线彼此相连的。
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解开任何单一类别中成员之间错综复杂的亲缘关系之网;但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且不依赖某种未知的创造计划时,我们或许能够希望做出虽然缓慢但确定的进步。
海克尔教授在他的《普通形态学》以及其他著作中,已经运用他的广博知识和能力对所谓的系统发育学——即所有有机体的谱系线——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他制定各种系列的过程中,他主要依靠胚胎学特征,但也从同源器官和退化器官以及相信各种生命形式首次出现在我们的地质层中的不同阶段中获得了帮助。
他因此大胆地迈出了巨大的第一步,并向我们展示了未来分类学将如何被处理。
形态学。
我们已经看到,同一类群中的成员,无论其生活方式如何,都表现出身体组织的一般模式上的相似性。
这种相似性通常被称为“类型一致性”;或者说是该类群中不同物种的各个部分和器官是同源的。
整个主题都包含在形态学这个总称之下。
这是自然科学中最有趣的领域之一,可以说它是自然科学的灵魂所在。
有什么比人的手,用于抓握的,鼹鼠用于挖掘的,马的腿,海豚的鳍,以及蝙蝠的翅膀,都应该全部按照相同的模式建造,并且包括相同位置的类似骨骼更令人好奇呢?即使是一个次要但显著的例子,袋鼠的后脚非常适合跳跃越过开阔平原,而树栖的、以树叶为食的考拉的后脚同样适合抓住树枝,地面生活的、以昆虫或根茎为食的沙袋鼠的后脚,以及其他一些澳大利亚有袋类动物的后脚,也应该都按照同样的非凡模式建造,即第二和第三趾的骨头极其纤细,并且被同一层皮肤包裹,看起来像一个长有两个爪子的单个脚趾。
尽管存在这种模式的相似性,但显然这些不同动物的后脚被用来服务于极为不同的目的。
美洲负鼠的情况使得这个例子更加引人注目,因为它们的生活习性与某些澳大利亚亲戚相近,但却拥有按照普通模式建造的脚。
根据这些陈述摘录自弗劳尔教授的话,他在总结时说:“我们可以称之为类型一致性,但这并没有让我们更接近解释这一现象;”然后他又补充道:“但难道这不是对真实关系的强有力暗示吗?难道不是表明它们继承自一个共同祖先吗?”
圣希莱尔强调了同源部分相对位置或连接的重要性,这些部分在形状和大小上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在相同的不变秩序中始终相互连接。
例如,我们从未发现手臂和前臂的骨头,或者大腿和小腿的骨头被调换过。
因此,可以在截然不同的动物身上给同源的骨头相同的名称。
我们在昆虫的口器构造中也看到了同样的大法则:什么比天蛾那极其长的螺旋形口器,蜜蜂或虫子那种奇特的折叠式口器,以及甲虫的巨大颚更不同呢?然而,所有这些服务于完全不同目的的器官,都是由上唇、颌和两对上颚的无数修改形成的。
同样的法则也支配着甲壳纲动物的口器和附肢的构造。
植物的花也是如此。
没有什么比试图通过实用主义或终极原因的教义来解释同一类别成员之间的这种模式相似性更为徒劳的了。
奥恩在他的关于“肢体的本质”的最有趣的作品中明确承认了这种尝试的徒劳性。
根据独立创造每一个存在的普通观点,我们只能说事情就是这样;创造者乐意用统一的模式来构建每个大类别中的所有动物和植物;但这不是一个科学的解释。
在选择连续的轻微变异的理论下,这种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是简单的,每次变异在某种程度上对变异后的形式有益,但常常影响到其他部分的组织。
在这种性质的变化中,几乎没有或没有改变原始模式或转置部分的趋势。
四肢的骨头可能会缩短和平坦化到任何程度,同时被厚厚的膜包裹,从而作为鳍使用;或者,带蹼的手可能会使其所有骨头或某些骨头延长到任何程度,同时增加连接它们的膜,从而作为翅膀使用;然而,所有这些变化都不会改变骨骼框架或各部分之间的相对连接。
如果我们假设早期的祖先——可以称为原型——即所有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它们的四肢按照现有的通用模式建造,无论它们有何用途,我们就可以立即明白在整个类别中四肢的同源构造的明显意义。
同样,对于昆虫的口器,我们只需要假设它们的共同祖先有一块上唇、颌和两对上颚,这些部分可能非常简单,然后自然选择就能解释昆虫口器结构和功能的无限多样性。
然而,可以设想,器官的一般模式可能会变得如此模糊以至于最终完全消失,通过某些部分的减少直至完全退化,其他部分的融合,以及另一些部分的加倍或增殖,我们知道这些变异是在可能性范围内的。
在巨型已灭绝海蜥蜴的鳍和某些吸食性甲壳纲动物的口器中,一般模式似乎已经部分模糊。
还有另一个同样有趣的分支:即序列同源性,或者说是同一个体的不同部分或器官之间的比较,而不是同一类别中不同成员的相同部分或器官之间的比较。
大多数生理学家认为颅骨的骨头是同源的,也就是说,它们在数量上和相对连接上与一定数量的脊椎骨的元素部分相对应。前肢和后肢在所有高等脊椎动物类群中显然是同源的。
节肢动物的复杂颚和腿也是如此。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在一朵花中,萼片、花瓣、雄蕊和雌蕊的相对位置及其亲密结构,都可以根据它们是由变形的叶子组成的,并以螺旋形式排列的观点来理解。
在畸形植物中,我们常常可以直接证明一个器官转变为另一个器官的可能性;而且我们实际上可以在花朵、甲壳纲动物以及许多其他动物的早期或胚胎发育阶段看到,那些成熟后变得极其不同的器官最初是完全一样的。
在普通创造观下,这些序列同源性的案例是多么难以解释啊!为什么大脑要被装在一个由如此众多且形状异常奇特的骨头组成的盒子里,这些骨头显然代表了椎骨呢?正如欧文所说,哺乳动物在分娩过程中分开的骨头所提供的好处,绝不能解释鸟类和爬行动物头骨中的相同构造。
为什么类似的骨头会被创造出来形成蝙蝠的翅膀和腿,尽管它们被用于完全不同的目的,即飞行和行走?为什么一种甲壳纲动物,它有一个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极其复杂的嘴,因此总是有较少的腿;或者相反,那些有许多腿的动物则有更简单的嘴?为什么在同一朵花中的萼片、花瓣、雄蕊和雌蕊,尽管适合于如此不同的用途,却都按照相同的模式构建?根据自然选择理论,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答这些问题。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考虑一些动物的身体是如何首先被分成一系列的体节,或者是如何被分成左右两侧,带有相应的器官,因为这些问题几乎是无法调查清楚的。
然而,很可能某些序列结构是细胞通过分裂繁殖的结果,从而导致从这些细胞发育出来的部分的增加。
为了我们的目的,只需记住,同一部分或器官的无限重复是低等或少特化的所有形式的共同特征;因此,未知的脊椎动物祖先可能拥有许多椎骨;未知的节肢动物祖先可能有许多体节;未知的开花植物祖先可能有许多叶片以一个或多个螺旋排列。
我们还曾经看到,多次重复的部分特别容易变化,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形态上。
因此,这样的部分,由于已经存在相当多的数量,并且高度可变,自然会提供适应最不同用途的材料;然而,它们通常会通过遗传的力量,保留明显的原始或基本相似的痕迹。
它们保留这种相似性就越多,因为提供其后续通过自然选择进行修改的基础的变化,从一开始就倾向于相似;部分在早期生长时是相同的,并且受到几乎相同的条件影响。
这些部分,无论或多或少地被改变,除非它们的共同起源完全被掩盖,否则将是序列同源的。
在软体动物这一大类中,虽然可以证明不同物种的各部分是同源的,但只能指出少数序列同源性,例如石鳖的瓣;也就是说,我们很少能够说一个部分是一个个体内的另一个部分的同源部分。
我们可以理解这个事实;因为在软体动物中,即使在该类的最低等成员中,我们也找不到像在动物界和植物界的其他主要类群中那样大量的某一部分的不定期重复。
然而,形态学是一个比初看起来更为复杂的课题,最近兰克斯特先生在他的出色论文中很好地展示了这一点,他区分了自然学家们一直同等视为同源的某些类别的情况。
鉴于高等群体数量之少以及它们在世界范围内分布之广,澳大利亚的发现并未增加属于新纲的昆虫,而在植物界,正如我从胡克博士那里得知,它只增加了两三个小型科的事实令人印象深刻。
在关于地质演替的章节中,我试图根据每个群体在其漫长的演变过程中通常会有很大变化的原则,说明为什么较古老的生物形式往往表现出某种程度上介于现有群体之间的特征。
由于少数古老和中间形式的后代传到了今天,几乎没有受到修改,这些构成了我们所谓的过渡型或偏离型群体。
任何形态越偏离,被消灭和彻底失去的连接形态的数量就越多。
并且我们有证据表明偏离型群体遭受了严重的灭绝,因为它们几乎总是由极少数物种代表;而存在的物种一般彼此非常不同,这再次暗示了灭绝。
例如,鸭嘴兽和裸颈龙即使每个都有十几个物种而不是目前的单个物种或两三个物种,也不会减少它们的偏离性。
我认为,我们只能通过将偏离型群体视为被更成功的竞争者征服的形式来解释这一事实,其中少数成员仍然在异常有利的条件下得以保存。
沃特斯先生指出,当一个属于某一动物群体的成员表现出对完全不同群体的亲缘关系时,这种亲缘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普遍的而不是特殊的:沃特斯先生认为,所有啮齿动物中,鬃毛鼠最接近有袋类动物;但在它接近这个目时,它的亲缘关系是普遍的,也就是说,不是对任何一个有袋类物种特别亲近。
由于这些亲缘关系被认为是真实的,而不是适应性的,因此必须按照我们的观点归因于共同祖先的遗传。
因此,我们必须假设所有啮齿动物,包括鬃毛鼠,都是从某个古代有袋类动物分支出来的,这自然会使它相对于所有现存的有袋类动物或多或少处于中间状态;或者啮齿动物和有袋类动物是从一个共同祖先分支出来的,这两个群体自那以后都经历了显著的分歧演化。
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必须假设鬃毛鼠通过遗传保留了比其他啮齿动物更多的祖先特征,因此它不会特别地与任何现存的有袋类动物相关,而是间接地与所有或几乎所有有袋类动物相关,因为它部分保留了它们共同祖先或该群体早期成员的特征。
另一方面,正如沃特斯先生所指出的,就所有有袋类动物而言,裸颈龙最接近的并不是任何一个物种,而是整个啮齿动物目。
在这种情况下,裸颈龙的相似性很可能是由于它适应了类似啮齿动物的生活习性。
康多尔老先生对不同植物家族的亲缘关系的一般性质做出了类似的观察。
基于从共同祖先分支出来的物种的多样化和逐渐分化以及它们通过遗传保留一些共同特征的原则,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同一家庭或更高层次群体的所有成员之间有着极其复杂且辐射状的亲缘关系。
对于整个家庭的共同祖先,现在已被灭绝分为不同的群体和亚群,它会将其特征以各种方式和程度加以修改后传递给所有物种,因此它们会通过各种长度的迂回亲缘线相互关联(如经常引用的图表所示),追溯至许多前辈。
正如我们难以借助家谱树来显示任何古老贵族家庭众多亲戚之间的血缘关系,甚至没有这种帮助几乎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博物学家在没有图表的帮助下描述他们所感知到的许多现存和已灭绝的同一大自然类别成员之间的各种亲缘关系时所遇到的非凡困难。
如我们在第四章中所见,灭绝在定义和扩大每个类别内各组之间的间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整个纲彼此之间的区别如此明显——例如,鸟类与其他脊椎动物的区别——因为我们相信许多古代生命形式已经完全消失,通过这些古代形式,鸟类的早期祖先曾与其它早期祖先较少分化的其他脊椎动物类别的早期祖先相连。
鱼类与两栖动物之间的生命形式灭绝得相对较少。
在某些整个类别中更是如此,例如甲壳纲动物,因为这里最奇妙多样的形式仍通过一条长长且部分断裂的亲缘链相互联系在一起。
灭绝只是定义了这些群体:它绝不是创造它们;因为如果地球上曾经生活的每一个形式突然重新出现,虽然要给出每个群体的定义将完全不可能,但仍可能进行自然分类,至少是一种自然排列。
我们将通过转到图表来理解这一点:字母A到L可以代表十一个志留纪的属,其中一些产生了大量经过修饰的后代,每一分支和亚分支的所有环节仍然活着;并且这些环节并不大于现存变种之间的环节。
在这种情况下,要给出各个群体的成员与它们最近的父母和后代之间的定义将完全不可能。
然而,图表中的排列仍然有效并且是自然的;因为根据遗传的原则,例如从A衍生的所有形式都会有一些共同点。
在树上我们可以区分这个或那个分支,尽管在实际分叉处两者融合在一起。
正如我说过的,我们无法定义这些群体;但我们可以选择类型或形式,代表每个群体(无论是大是小)的大部分特征,从而大致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值。这就是我们如果真的能收集到某一类群中所有曾经生活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形式所应该得出的结论。
当然,我们永远无法完成如此完美的收集工作;然而,在某些类群中,我们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米勒·爱德华兹最近在他的出色论文中强调了这一点,无论我们是否能够分离并定义属于这些类型的组,查看这些类型的重要性都是极高的。
最后,我们已经看到,由于生存斗争而产生的自然选择,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后代从任何一个亲本物种中出现的灭绝和特征分歧,这解释了所有有机体亲缘关系中那个伟大且普遍的特点,即它们在群体中的层级隶属关系。
我们用后代这一要素来将同一物种的两性个体和所有年龄段的个体归为一类,尽管它们可能只有很少的共同特征;我们同样用后代这一要素来归类公认的变种,无论它们与父母有多么不同;我相信,这种后代要素是博物学家在“自然系统”一词下寻求的隐藏联系。
基于自然系统在它已完善的部分是按照基因谱系排列的这一想法,并且使用属、科、目等术语来表示差异的程度,我们可以理解我们分类时必须遵循的规则。
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对某些相似性赋予极大的重视,而对另一些则不那么重视;为什么我们会使用退化和无用的器官,或者其他生理上微不足道的器官;为什么在寻找一个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时,我们粗略地排斥类比或适应性特征,但在同一群体内却仍然使用这些特征。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为什么所有的现存和已灭绝的形式可以被归入少数几个大的类别中,并且每个类别的各个成员是如何通过最复杂且辐射状的关系线彼此相连的。
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解开任何单一类别中成员之间错综复杂的亲缘关系之网;但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且不依赖某种未知的创造计划时,我们或许能够希望做出虽然缓慢但确定的进步。
海克尔教授在他的《普通形态学》以及其他著作中,已经运用他的广博知识和能力对所谓的系统发育学——即所有有机体的谱系线——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他制定各种系列的过程中,他主要依靠胚胎学特征,但也从同源器官和退化器官以及相信各种生命形式首次出现在我们的地质层中的不同阶段中获得了帮助。
他因此大胆地迈出了巨大的第一步,并向我们展示了未来分类学将如何被处理。
形态学。
我们已经看到,同一类群中的成员,无论其生活方式如何,都表现出身体组织的一般模式上的相似性。
这种相似性通常被称为“类型一致性”;或者说是该类群中不同物种的各个部分和器官是同源的。
整个主题都包含在形态学这个总称之下。
这是自然科学中最有趣的领域之一,可以说它是自然科学的灵魂所在。
有什么比人的手,用于抓握的,鼹鼠用于挖掘的,马的腿,海豚的鳍,以及蝙蝠的翅膀,都应该全部按照相同的模式建造,并且包括相同位置的类似骨骼更令人好奇呢?即使是一个次要但显著的例子,袋鼠的后脚非常适合跳跃越过开阔平原,而树栖的、以树叶为食的考拉的后脚同样适合抓住树枝,地面生活的、以昆虫或根茎为食的沙袋鼠的后脚,以及其他一些澳大利亚有袋类动物的后脚,也应该都按照同样的非凡模式建造,即第二和第三趾的骨头极其纤细,并且被同一层皮肤包裹,看起来像一个长有两个爪子的单个脚趾。
尽管存在这种模式的相似性,但显然这些不同动物的后脚被用来服务于极为不同的目的。
美洲负鼠的情况使得这个例子更加引人注目,因为它们的生活习性与某些澳大利亚亲戚相近,但却拥有按照普通模式建造的脚。
根据这些陈述摘录自弗劳尔教授的话,他在总结时说:“我们可以称之为类型一致性,但这并没有让我们更接近解释这一现象;”然后他又补充道:“但难道这不是对真实关系的强有力暗示吗?难道不是表明它们继承自一个共同祖先吗?”
圣希莱尔强调了同源部分相对位置或连接的重要性,这些部分在形状和大小上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在相同的不变秩序中始终相互连接。
例如,我们从未发现手臂和前臂的骨头,或者大腿和小腿的骨头被调换过。
因此,可以在截然不同的动物身上给同源的骨头相同的名称。
我们在昆虫的口器构造中也看到了同样的大法则:什么比天蛾那极其长的螺旋形口器,蜜蜂或虫子那种奇特的折叠式口器,以及甲虫的巨大颚更不同呢?然而,所有这些服务于完全不同目的的器官,都是由上唇、颌和两对上颚的无数修改形成的。
同样的法则也支配着甲壳纲动物的口器和附肢的构造。
植物的花也是如此。
没有什么比试图通过实用主义或终极原因的教义来解释同一类别成员之间的这种模式相似性更为徒劳的了。
奥恩在他的关于“肢体的本质”的最有趣的作品中明确承认了这种尝试的徒劳性。
根据独立创造每一个存在的普通观点,我们只能说事情就是这样;创造者乐意用统一的模式来构建每个大类别中的所有动物和植物;但这不是一个科学的解释。
在选择连续的轻微变异的理论下,这种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是简单的,每次变异在某种程度上对变异后的形式有益,但常常影响到其他部分的组织。
在这种性质的变化中,几乎没有或没有改变原始模式或转置部分的趋势。
四肢的骨头可能会缩短和平坦化到任何程度,同时被厚厚的膜包裹,从而作为鳍使用;或者,带蹼的手可能会使其所有骨头或某些骨头延长到任何程度,同时增加连接它们的膜,从而作为翅膀使用;然而,所有这些变化都不会改变骨骼框架或各部分之间的相对连接。
如果我们假设早期的祖先——可以称为原型——即所有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它们的四肢按照现有的通用模式建造,无论它们有何用途,我们就可以立即明白在整个类别中四肢的同源构造的明显意义。
同样,对于昆虫的口器,我们只需要假设它们的共同祖先有一块上唇、颌和两对上颚,这些部分可能非常简单,然后自然选择就能解释昆虫口器结构和功能的无限多样性。
然而,可以设想,器官的一般模式可能会变得如此模糊以至于最终完全消失,通过某些部分的减少直至完全退化,其他部分的融合,以及另一些部分的加倍或增殖,我们知道这些变异是在可能性范围内的。
在巨型已灭绝海蜥蜴的鳍和某些吸食性甲壳纲动物的口器中,一般模式似乎已经部分模糊。
还有另一个同样有趣的分支:即序列同源性,或者说是同一个体的不同部分或器官之间的比较,而不是同一类别中不同成员的相同部分或器官之间的比较。
大多数生理学家认为颅骨的骨头是同源的,也就是说,它们在数量上和相对连接上与一定数量的脊椎骨的元素部分相对应。前肢和后肢在所有高等脊椎动物类群中显然是同源的。
节肢动物的复杂颚和腿也是如此。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在一朵花中,萼片、花瓣、雄蕊和雌蕊的相对位置及其亲密结构,都可以根据它们是由变形的叶子组成的,并以螺旋形式排列的观点来理解。
在畸形植物中,我们常常可以直接证明一个器官转变为另一个器官的可能性;而且我们实际上可以在花朵、甲壳纲动物以及许多其他动物的早期或胚胎发育阶段看到,那些成熟后变得极其不同的器官最初是完全一样的。
在普通创造观下,这些序列同源性的案例是多么难以解释啊!为什么大脑要被装在一个由如此众多且形状异常奇特的骨头组成的盒子里,这些骨头显然代表了椎骨呢?正如欧文所说,哺乳动物在分娩过程中分开的骨头所提供的好处,绝不能解释鸟类和爬行动物头骨中的相同构造。
为什么类似的骨头会被创造出来形成蝙蝠的翅膀和腿,尽管它们被用于完全不同的目的,即飞行和行走?为什么一种甲壳纲动物,它有一个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极其复杂的嘴,因此总是有较少的腿;或者相反,那些有许多腿的动物则有更简单的嘴?为什么在同一朵花中的萼片、花瓣、雄蕊和雌蕊,尽管适合于如此不同的用途,却都按照相同的模式构建?根据自然选择理论,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答这些问题。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考虑一些动物的身体是如何首先被分成一系列的体节,或者是如何被分成左右两侧,带有相应的器官,因为这些问题几乎是无法调查清楚的。
然而,很可能某些序列结构是细胞通过分裂繁殖的结果,从而导致从这些细胞发育出来的部分的增加。
为了我们的目的,只需记住,同一部分或器官的无限重复是低等或少特化的所有形式的共同特征;因此,未知的脊椎动物祖先可能拥有许多椎骨;未知的节肢动物祖先可能有许多体节;未知的开花植物祖先可能有许多叶片以一个或多个螺旋排列。
我们还曾经看到,多次重复的部分特别容易变化,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形态上。
因此,这样的部分,由于已经存在相当多的数量,并且高度可变,自然会提供适应最不同用途的材料;然而,它们通常会通过遗传的力量,保留明显的原始或基本相似的痕迹。
它们保留这种相似性就越多,因为提供其后续通过自然选择进行修改的基础的变化,从一开始就倾向于相似;部分在早期生长时是相同的,并且受到几乎相同的条件影响。
这些部分,无论或多或少地被改变,除非它们的共同起源完全被掩盖,否则将是序列同源的。
在软体动物这一大类中,虽然可以证明不同物种的各部分是同源的,但只能指出少数序列同源性,例如石鳖的瓣;也就是说,我们很少能够说一个部分是一个个体内的另一个部分的同源部分。
我们可以理解这个事实;因为在软体动物中,即使在该类的最低等成员中,我们也找不到像在动物界和植物界的其他主要类群中那样大量的某一部分的不定期重复。
然而,形态学是一个比初看起来更为复杂的课题,最近兰克斯特先生在他的出色论文中很好地展示了这一点,他区分了自然学家们一直同等视为同源的某些类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