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与犹太教 -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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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历史又怎样呢?只有当有意识的生物出现,只有当可被称为文化的东西出现,即我们已经达到了黑格尔的第三个阶段——精神或Geist的阶段时,历史才真正开始。促进历史发展的是理性、理念:黑格尔坦率地宣称这是既定的事实,是哲学(他自己的哲学)业已表明的东西。在历史中,理念找到了自己合理的目的。
如果你觉得这种观点过于陌生,那么记住:大部分黑格尔的读者会认为这个观点很熟悉,与他们从小被教育要接受的观点非常接近。天意在起作用。在所有平淡的生活琐事背后,上帝正在实现他的目的。尽管困难重重,善正在击败恶。一切都是为了精益求精。这个观点是我们所有人都熟悉的,包括那些蔑视该观点的人。黑格尔对这个观点的描述之所以让我们觉得陌生,首先是因为他为“精益求精”所下的定义——理念,即驱使所有一切发生的力量,最后完全了解自己的本质;其次是因为他对于是什么在驱使一切发生这个问题的描述过于深奥——不是某个人格化的神,也不是神化的超人,而是理念,一个类似柏拉图的形式的体系。黑格尔年轻时曾学过神学,他非常清楚怎样将自己的观点通过正统的基督教故事的形式表达出来(实际上,他认为自己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他会利用最合适的圣经故事进行宣扬——往下读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
但是,历史肯定是在人类行动的促使之下发展的吗?人类有人类自己的计划、自己的利益和动机——有一件事人类不会努力去做,那就是确保理念最后完全自我了解。(人类怎么可能会这样做呢?大部分人甚至从未听说过这一点。)那么在这里我们就遭遇了一个著名的学说:理性的狡黠。虽然人类不知道,但是理念(或理性)确实在起作用,影响人类并指引人类朝理念自身的目标发展。
那么是否存在一种外部力量,就像古老的命运女神一样俯视我们,操纵着我们的生活?不,黑格尔的观点比这更微妙,并且不像这样带有迷信色彩。记住,在黑格尔的宏大计划中,我们的大脑确实体现了理念,但我们并没有明确意识到这一点。(想一想,基因中“包含”着发育成熟的有机体——黑格尔非常赞同生命体的比喻,但是有机体的样子只有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才能逐渐显露出来。)正是因为在我们的内部存在理念这个东西,尽管它不为人知却起着积极作用,我们才能有意识地追求我们有限的个人目标,同时又真正为理性服务。
理念,在这个阶段被称为精神或Geist,通过“世界历史名人”(你在历史书上看到的名人)的意志,指引历史发展的方向。这些名人对精神需求的感觉比同时代的人要超前一些,他们对事情现状的不满要略为尖锐,也略为集中一些。黑格尔对他们的描述是(千万别让任何人告诉你黑格尔不擅写作):“他们在现存的平稳而有规律的体制中找不到目标和职业……他们从其他源头获取灵感,从虽然时机已临近但仍在伏匿之中伺机爆发的隐藏的精神中获取灵感。”这些人是领袖,他们改变世界,统一国家,创建帝国,设立政治机构。而且一旦事情出现新状况,社会或国家面对的就是某种由它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促进自我了解的状况,要记住——而且社会或国家对自己真正的志向会更清楚一些。
此外,社会或国家对自身带来的问题的了解也会更深。首先,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转换很少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伴随着冲突和争端。黑格尔所谓的“现存的平稳而有规律的体制”总是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对那些未能潜在地意识到精神的下一步行动的人来说。这些人就成了保守分子,他们抵制世界历史名人为寻求改变所作的努力;他们遭到那些意识比他们略为成熟的人的反对,这些人聚集在领袖身后,因为他们意识到新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
然而,这个新方向只是在现在是正确的。记住,我们由之开始的奇怪之物——理念从比喻意义来看是发展的。任何存在或发生的事情都反映了理念,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历史。历史展示了理念的“发展”,不过在这里“发展”不是比喻意义上的。如果你读过黑格尔的《逻辑学》(不过警告你这本书非常难啃),你会发现,理念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相对的概念之间的冲突。但是冲突得到解决之后,这个解决方法本身又发展出一种反对意见,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又得到解决,如此反复,直到整个体系日臻完善。因此,在政治领域也是这样的。冲突促使新秩序出现,但是没过多久,新秩序本身就出现了问题;新的冲突的种子已经蕴藏其中。一旦种子成熟,这个新秩序也会随之被摧毁。你可能会发现黑格尔用来支持所有这些观点的形而上学夸大其词、缺乏根据且混乱不清,但是当黑格尔将形而上学与人类历史相结合时,得到的结果肯定并不愚蠢。这种发展脱胎于冲突的观点就是所谓的“辩证法”。辩证法贯穿黑格尔哲学的始终,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特征,这也就是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常常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因。
图12冲突孕育出进步: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时黑格尔十九岁——革命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并不舒服。理念将走向完全的自我了解,这必须通过人脑来实现,因为人类的大脑是周围唯一的介质,但是理念却丝毫不关心人类的大脑。一旦个人完成了他的使命,历史就将其抛弃。甚至对于世界历史名人来说也是如此,或者说更是如此:“一旦他们的目标达到了,他们就如同空皮囊似的倒在一边。”尤利乌斯·恺撒完成了他的那点使命,然后被暗杀。拿破仑完成他的大业,之后被打败、俘虏,最后被送到厄尔巴岛上慢慢等死。个人就是可有可无的工具。我们认为上帝爱每一个人,但是只要我们当中还有一些人在从事理念的事业,理念就不可能比上帝关心我们更少。因此很难看到有一天黑格尔主义会成为大众流行哲学,尽管它影响巨大。
查尔斯·达尔文:《物种起源》
从这本妙趣横生的书中我们能学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过多关心在哲学和科学之间划出分明的界线。问题并不在于这条界线不够分明,尽管我个人认为界线确实不够分明。问题在于这条分界线(如果存在的话)对哲学来说并不是很重要。无论划分这条界线的方法多么合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都是关于科学的,更确切地说,是关于生物学的。但是,由于书中探讨的主题与表述的观点,这本书在哲学史上的影响很少有其他书能出其右。书中暗含了一个关于我们人类以及人类如何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惊人的论点。今天这个论点也许并不能让我们感到吃惊,但是在当时,它却让大多数人大吃一惊,甚至是惊骇。还有相当多的人则努力想做到一件很难完成的事——在反对这个观点与不表现出无知和偏见这两者之间进行平衡。
在某种意义上,《物种起源》一书不仅仅是“暗含”了一个惊人的论点,该书还为这个论点提供了一个精心建构的案例,并且使用大量经过认真考证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论点。达尔文并非第一个提出自然选择理论的人(在《物种起源》绪论中,达尔文简单介绍了这种理论的发展历程),但是他是第一个收集了如此多的证据,并且坦诚面对这种理论所面临的困难的人。物种是不断变化的,一个物种是从其他物种进化而来的,甚至人类也不例外——这个观点在1859年之前很容易反对:只要说“我反对”就行了。因为这个观点与你其他的(坚定的)信仰冲突,因为许多专家都反对这种观点,而且也没有严肃合理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到了1859年之后,这样做就完全不容易了——虽然这时还是有许多人没有注意这个问题。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暗含”是最确切的词。因为达尔文(在书中)并没有突出自己的观点,认为人类和其他物种一样都遵循同一个基本理论。读到或是跳到最后一章,读者会发现,在最后一章作者出于谨慎单独安排了两到三个不可能弄错的句子。如果没有读过最后一章,那么就请保持沉默。人们的一个共同的错误就是称这本书为《物种起源》,似乎认为书中谈论的物种就是我们人类。当然不是:书中几乎没有谈到人类。
但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谈鸽子。实际上,第一章有一半是谈鸽子的。以鸽子为例非常适合达尔文的策略:使论述始自一个毫无争议的观点,那就是通过选择,即由育种者决定哪些鸽子可以与哪些鸽子交配,品种可以得到改良。(书中还用了大量的篇幅谈到牛、羊和赛马,也提到了获奖的大丽菊。这样做并不让人感到吃惊。)但是这些并不足以达到达尔文预期的目的,因为有人完全可以回答说育种者引起的变化只是微乎其微的。由此,虽然人类的行为使品种发生了改变,但是鸽子的品种如此繁多,它们一开始必定是由各自所属的那个品种的鸽子发展而来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太明显,所以不可能是同一品种的鸽子的后代。真的如此吗?
到这里达尔文的判断能力发挥到了极致。他并没有努力去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他只是表明,任何一个反对者都将有很多话可说。如果扇尾鸽有一个老祖宗,那么现在在野外哪个地方能找到呢?这个老祖宗也许已经灭绝,也许生活在某个偏远荒芜的地方。那么鸽迷们痴迷的属于其他品种、具有鲜明特征的鸽子呢——它们的野生亲戚又在哪里?在这些品种的鸽子中,我们偶尔能发现一些个体,它们的羽毛颜色繁复,与现在的确存在的一种野生鸽子非常接近——关于这一点又怎么说?是不是这样:今天所有这些具有鲜明特征的品种它们的祖先都有同样颜色的羽毛(虽然它们属于不同的品种),现在它们的祖先要么已经全部灭绝,要么至少到目前为止人们没有再见过?哎呀,哎呀,真是太让人吃惊了……
因此如果人工选择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产生如此巨大的效果,那么是否存在一种自然选择的原则,在漫长得多的时间内会产生同样程度的效果,或者产生的效果要大得多?是的,因为在许多个体获得繁殖能力之前,“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战斗”(关于这个问题达尔文用了一章的篇幅,写得非常有趣)就将它们淘汰了。一只扇尾鸽只有被育种者注意到时,才有可能与其他鸽子交配。一只野生的鸽子则必须在生存之战中存活下来,直到进入成熟期,才可能进行交配。在这两种情况之下,被选中交配的理由完全不同。在第二种情况下,是承受当地环境/生态状况的能力。如果环境/生态状况更加严峻,选择的过程虽然高效但会非常残酷。
一旦这样的想法使我们相信重大的变异可能发生——实际上确实有可能,那么当我们想起这些选择过程也许在一段长得无法想象的时间内曾一直重复着(达尔文年轻时期,地质学家们就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会突然意识到一些不同的观点,正如达尔文在数量很少的专门谈到人类的句子中的某一句里所说:人手的骨骼构造与蝙蝠的翼、海豚的鳍、马腿的骨骼构造是一样的——长颈鹿脖子上的椎骨数与大象脖子的椎骨数量是一样的……这些立刻就说明了动物的血缘理论。变化虽然细微缓慢,但却是持续的。
19世纪时人们对进化一词充满热情,对此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提供了巨大的动力。这使得许多人倾向于将达尔文看作是这种进化运动的一部分。实际上,与他同时代但又比他年轻的赫伯特·斯宾塞[3](1820——1903)才是真正倡导这个运动的。他的思想比达尔文要形而上得多,甚至有些黑格尔化。他创造了“适者生存”这个被过度使用的词。人们很容易将这个词的含义理解为那些在生存之战中存活下来的比那些未存活下来的要优秀。斯宾塞本人似乎就是这样理解这个词的,因为他以进化为名义反对任何可能减轻战斗严峻性的东西,比如社会福利制度。
这种思想很快就发展成一种理论趋向,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这样命名是不合适的,甚至带有诋毁的意味。达尔文从未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也不可能去作这样的推断,因为这样做毫无道理。在达尔文的体系中“适者”一词仅仅意味着:在当时可得的条件下,最适合的才能生存(以及繁殖)。这个词与道德、智力以及美学上的优越性毫无关系。没有“在当时可得的条件下”这个附加条件,该词毫无意义。如果这些条件发生了变化,曾经的“适者”就会成为明天的毫无希望者。像斯宾塞这样将自然选择的概念应用于社会生活导致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人类社会如果发生变化,产生这种变化的条件也很容易因此发生变化。内燃机比马车更“合适”吗?在某种意义上是的,但是必须在内燃机没有将世界上的石油耗尽的前提下。
图13 维多利亚时代的漫画家们所钟爱主题的另一变化形式。达尔文所提示的思想很难被很快理解。(图中文字自上至下分别为:伦敦素描;达尔文教授;这就是猿猴的形象——《爱的徒劳》第五场第二幕;四到五个后代——《皆大欢喜》第三场第七幕。)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允许达尔文的思想改变其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看法——绝对不是的。下面举一个例子。文学评论家、很受欢迎的基督教神学家C.S.刘易斯[4]曾经发现自己因为人类的性冲动而哀叹(尽管我能肯定哀叹不止一次[5])。他写道,如果有机会,我们中大部分人都会吃得很饱,但是不会饱得过分;而如果一个年轻人有性欲时就放纵自己,每次放纵带来一个婴儿,那么在很短的时间内他的孩子就能住满一个村子。刘易斯总结道,这就表明我们天生的性欲已经变得多么变态。
但是在你斥责自己是个罪人,并开始为男性失去原先的纯真而痛惜之前,先考虑一下达尔文的教训: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不是扭曲的自然,而是自然本身。自然并不关心要按照我们或任何其他人的道德准则来构建这个世界。一般说来,男性性冲动的强度以及频率是决定其孩子数量的主要因素,几乎没有其他的因素比这更重要了。因此如果性冲动本身就是男人遗传给他的许多孩子的,这种冲动显然就是自然选择过程中被选中并得到改善提高的一种特征。如果说今天大部分男性都拥有性冲动,那么这是理所当然的,当然也不需要开始谈论人类的堕落、变态和道德败坏。或者,也许一些人所说的原罪实际上是这样的一个事实:进化过程创造出来的——注定要创造出的——与他们设想中的理想人格不一致。
顺便说一下:不要担心刘易斯所说的那些住着几百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的村子。只有当现实生活像生产流水线一样源源不断地为我们这位年轻的大众情人提供女性,而且这些女性个个都心甘情愿,都具有生育能力,都还未怀孕,并且都与其他男性没有瓜葛、不至于招致那些好斗的男性将他撵走的时候,这样的村子才会出现。委婉地说,我们可以相信自然界中发生这样的事情的概率非常小。C.S.刘易斯的想象完全是脱离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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