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与犹太教 -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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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壁鸠鲁说过一句相关的话:“一个人如果知晓如何有效应对来自外敌的威胁,必然会尽可能将身边所有的人组成一个大家族。”甚至霍布斯也赋予家族某种天生的豁免权,认为其可以置身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之外。在危难时期,家族作为一种组织最有可能团结在一起,是合作与忠诚的最佳典范。(有些读者可能认为这种观点已经过时——不过他们这样想也许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比较舒适,或者说他们所在的地区生活比较舒适。)柏拉图曾为理想国家下过定义(见《理想国》),他实际上将家族排除在外——毫无疑问他见过太多的以家族为单位滋生的阴谋以及腐败。家族内部存在大量凝聚在一起的小团体,这必然会威胁到国家的权力及其保持和平的能力。如果需要有家族存在,那么最好只有一个——伊壁鸠鲁的话就表明了这一点,而国家(回头看《格黎东篇》50e及其后内容)应被看作是所有人的父母。
证据和理性
如果具备一定的推理能力,那么你已经拥有理性。这种推理能力即在知道一定的真理之后,推断出如果这些真理的确为真,其他还有什么也可能是真的;也许还要推断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尽管这样做需要更大的理性)。休谟在《论奇迹》中说智者根据证据的多少来决定自己信仰的深浅,理性就是这样一种大脑所具备的品性。
然而,形成正确的信仰并且恰如其分地相信其正确性,这并不是理性的唯一表现。一种熟悉的情形是当你想知道某件事是真实还是虚假(“这件事是管家做的吗?”“家里还有面包吗?”)的时候。这时,如果你已经获得了理性,理性就会展现在你的信仰中。同样,理性也会体现在你所寻找的证据中,而且在后者中的体现绝不比在前者中少。除了调查权之外,我们还拥有进行理性选择的能力:有需求就采取行动,使需求有可能得到满足。而且,虽然还有争议,但是我们的推理能力有时还具有另一个功能:如果我们拥有目标,理性并不仅仅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而且还告诉我们应该设定什么样的目标。这个棘手的问题有两种答案,每种答案都有一位重量级代表人物:康德断言推理能力的确能做到这些,而休谟则否认这一点。(我个人认为,休谟及其拥护者稍占上风,尽管争论还在继续。)不过本章中我们还是继续关注信仰和证据的问题。
图9 家庭之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这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吗?(图中文字为:“你答应要带我去朝克罗马农人扔石头的!”)
信仰某事就要有证据,或是要能为之提供理由。为什么我们要关心这两点呢?因为如果能找到证据,信仰正确的可能性就更大,我们也会更加确定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这两点都很重要。我们希望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因为信仰指导我们的行为,而在正确信仰指导下的行为总的说来更可能获得成功。(两个人都想要一瓶啤酒,其中一人错误地认为啤酒在冰箱里,另一人则认为啤酒还在车上,后者的想法是正确的。比较一下他们的行为以及他们成功得到啤酒的几率。)相信自己的信仰正确并坚持信仰,这样事情更容易成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据自己的信仰行事,不会犹豫不决。
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是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影响我们所有人的问题。另外还会有一些理论问题,关注的是我们在哲学中的自我形象:我们(在某些历史时期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人)可能会从根本上把自己看作是理性的动物,认为在我们的生活中理性起着绝对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哲学家们都认为理性是区分人类和其他动物的重要特征。(在紧靠《论奇迹》之前的《论动物的理性》一文中,休谟就反对这种观点。)
理性在人类生活中起着绝对重要的作用这个观点十分含糊,因此它不属于那种能够被证实或完全驳倒的观点,尝试去证实或反驳是不明智的。不过还是可以讨论许多与之相关的内容。
第一个要讨论的是古希腊怀疑论中为人熟知的内容。假设你相信某事(称之为B),你问自己为什么要相信这件事。然后你开始寻找理由(称之为R)。这个理由R不能是你仅仅凭空构想出来的。你必须有理由相信它是真实的,这样它才能给你理由相信B是真实的。这个进一步的理由不能是事情B本身,也不能还是理由R(否则就是用相信某事来证实某事本身的存在,这似乎就相当于只是在重申这种信仰,即通常所说的“以未经证实的假定为立论根据”),而应该是其他——就这样重复同样的辩论。这就意味着信仰某事须有理由这一观点只在局部范围内站得住脚,一旦尝试从更大的范围考虑,该观点就无法成立:这些“理由”其实是由其他一些我们找不到理由的信仰衍生而来。为了圆满解答这个问题,已经产生了一个完整的哲学研究领域,即认识论,或称知识理论。
要补充一点:一些最根本的信仰,即那些我们赖以生活的信仰,是很难找到合适的理由的。举一个人们经常讨论的例子:我们总是相信事情会像以往一样继续,比如下一次呼吸不会让你窒息,迈出下一步地板不会塌陷,还有成百上千件其他类似的事情。我们凭什么相信这些呢?不要回答说这种类型的信仰几乎总是正确的。的确如此,但是这仅仅只是关于发生在过去的事情的一个例子而已,而我们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我们期待将来事情也这样发生。
因此,如果我们认为人类的信仰可以变得彻底理性、完全透明、容易理解,或者说人类只要依靠推理就能生活,我们就会面临巨大的阻碍。但是人类的推理能力,即通过以往的信仰推断出并获得新的信仰的能力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这一点是一直不变的。没有这种能力,除了躯体的形状之外,我们就没有什么可被称之为人的东西了。打个比方,一只普通的猩猩也比我们强。而实际上如果我们真的没有这种能力,猩猩也的确比我们强。
自我
第四章介绍了佛教中的“无我”学说。无我学说认为人不是一种单一的、独立持续存在的东西,而是一种复合体,一种由“五蕴”组成的、容易被化解的复合体,“五蕴”本身就是复杂的物体或情状。不过我们得出结论,认为自我实际上完全是由独立的物体聚在一起组成并且极不稳定,这并非仅仅受这种佛教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种对我们产生影响的传统观点在现代西方被称为“心灵束理论”,这种理论几乎总被认为是由休谟提出的。(不过在笔者,即你们的哲学向导个人看来,很难肯定休谟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只是在这里我会绕开这个有争论的问题。)
因此,假设有一种单一的、独立持久存在的东西——你;只要你存在,这种东西就不变。这种东西在哪里?审视你自己的大脑,看看是否能感觉到这种东西。你首先会发现自己正在体验形形色色的知觉:视觉使你看到了周围的事物,听觉让你听到了周围事物的声音,也许还闻到一些气味;如果触摸旁边的物体,还能感觉到物体的反压力,物体的粗糙、温暖以及其他类似的感觉。然后还能感觉到一些肌肉在用力,身体在运动。所有这些感觉随着你自己位置的变化,以及周围事物本身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你也许还能感觉到脚微微有些疼,或者是额头有些疼;你也许还感觉到自己思绪的发展,可能是一组意象,可能是脑海里一系列零散、无声的句子。但是在所有这些千变万化、多姿多彩的复杂知觉中没有“自我”这种东西不懈坚持的痕迹。
那么为什么还要假设存在这种东西?这个,有人会说,很明显所有这些经历,即我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一个整体。此外还有其他的经历,这些经历属于你但不属于我,这些经历同样组成一个整体,不过不是我的这个整体。因此肯定有一样东西,我,我的自我,拥有所有我的经历,但是不拥有任何你的经历。还有另一样东西,你的自我,拥有所有你的经历,但是没有任何我的经历。
支持知觉束理论的人回答说上述理由不能成立。要将自己所有的经历聚集在一起,并不非得是这些经历可以替代其他东西这样一种关系,也可以是某个关系网络,在这个关系网络中,所有的经历都可以互相代替(但是这些经历不能替代任何他人的经历)。试想许多碎纸片因为被钉在一起而形成了一个整体(自我为中心的模式),再试想一堆铁屑被磁化后互相吸引,因而形成了一个整体(束理论的模式)。
你可能已经发现上述观点(休谟1738年出版的《人性论》第一卷第四部分第六节反映出来的观点)与第四章中《弥兰陀王问经》作者的佛教观点有相通之处,但是两者也有区别,其中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看待身体的态度。佛教毫不犹豫地认为身体(“物质形式”)是构成一个人的五蕴之一,而18世纪时休谟的观点则甚至懒得将身体排除在外,完全忽视了身体的存在。休谟作品中先是用了“自我”一词,然后用了“自我或人”的说法,后来又用了“思想”一词,似乎这三者显然是一样的。因此在休谟看来,“什么是自我(或人)?”与“什么是思想?”不过是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问同一个问题。这就是数个世纪以来宗教观念引发的思潮变迁。这种宗教观念深受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关注灵魂和精神的东西,同时又贬低身体的东西。
还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面对一种哲学思想,质疑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即这种思想的支持者意欲何为,总是一件好事。我们看到,佛教徒是本着一种伦理的目的。“无我”理论会让我们生活更幸福,远离“罪恶之事”,更成功地躲避苦难。而休谟的目的完全不同,他的目的与伦理毫无关系,更多的是关于我们现代所说的认知科学。如果我们没有感觉到持续存在的自我,那为什么我们还能相信自己每天都是同一个自己呢?休谟提出了一种心理学理论来解释这个问题。(这种理论按照现代的标准来看相当幼稚,当然这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我们并不是在用两个人来代表两个时代。但是那先比丘所处的年代是求生存的年代,而休谟所处的年代是求科学的年代。既然两个时代的背景存在这样的差别,那么虽然两种思想很接近但所起的作用却大相径庭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就直接引发了我们的下一个主题。
哲学与其历史语境
柏拉图与霍布斯生活的年代相隔两千年,两个人的出身不同,生活环境也不同,他们谈论的的确是同一件事吗?现代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提问还可能与休谟一样吗?更不用说比休谟更早的佛教徒呢?我们谈论哲学问题但并不提及问题的提出者以及提出年代,这样就能使这些问题成为永恒的话题,使任何一个年代的思想家都能谈论吗?这种想法在现代根本不可能流行。我们反复听到这样的话:所有的哲学思想都是“受环境影响”的,与思想家们当时所处的历史、社会和文化环境密切相连。
我当然不想建议大家相信一些永恒的问题一直存在,等待有人发问。但是,认为不知道发问者是谁就不存在任何问题或答案,这种观点也许更差,至少不比前面的观点好。这种极端的观点之所以吸引人,原因之一是它们很简单,带点“哦,是,是的——哦,不,不是的”这样的哑剧风格。真理往往位于中庸地带,而且比极端的观点更为复杂。你可以从多个角度切入这个话题,但是我选择这个角度:认为一个去世已久的人的观点为现代的论争作出了贡献,似乎这个观点就是在此时此地向我们提出的,这样做合理吗?我想是合理的,而且我甚至还有理由认为我们应该如此看待。但是我们同时还要谨慎,最重要的是关注我们可能错过的东西。
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从古老的文本中抄袭某个句子,看看这个句子今天是否能为我们所用。如果我们还想抄袭其中反映的思想而不仅仅是句子,那么我们大概需要花点工夫来判断这个句子的意思是什么。如果我们不打算如此,那就不要期待从中得到太多,当然也就不能贬低这个句子的作者。但是尽管刚刚才讲到要避免做一些事情,我们往往还是发现这些事与我们关心的事有关,因为许多哲学思想都源自关于人类和人类生活的稳定不变的事实——不管怎样,在过去的三千年里这些事实都没有很大的改变。
发现某事与自己相关是一回事,发现某事让人信服又是另一回事。假设我们认为柏拉图的观点和霍布斯的观点都不够充分,不足以赋予国家无上的权力;这种假设有合理的地方:毫无疑问他们的论点不够充分。但是如果我们随后就放弃,将我们与他们之间的事情放在一边,我们就可能犯一系列错误。
其中一个错误是,尽管我们可能理解他们的作品,但我们并不理解他们本人——他们对需要怎样的政治思想这一点的关心,什么样的环境引发了他们的关心因而使得出的结论吸引他们自己。我们可能会因此忽略文本背后的人性,同时也会忽略另一个重要因素,即哲学是为了什么。而且任何时候如果无法确定他们的意思,弄清他们为何会这样说往往是解惑的一种有效方法。不关注他们的目的和动机,理解他们的话就可能有困难。
另一个错误是,如果我们不注意作品产生时哲学家的智力状况和情感状况,我们对其成就的理解就会受到严重阻碍。前面我就提出把哲学视为人类在感到困惑时回望来路的一种尝试。哲学可不是故事,对哲学家们所处的环境没有一定的了解就无法理解他们的哲学思想。
所以“这样对吗?”肯定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唯一问题。同样,仅仅因为这些哲学家生活的年代久远就全然拒绝质疑他们所说的是否正确、质疑他们的论点是否有说服力,也是不对的。毕竟柏拉图并不认为自己仅仅是为了那个时代、那个国家而撰写作品。相反,他一直努力将我们的注意力从暂时的东西转移到他认为是永恒的东西上来。如果没有认真尝试加以评判就否定柏拉图的那些进一步的雄心壮志,似乎就过于傲慢了(或者也许是自我保护?)。“你瞧,你瞧,他设计出他理想中的国家了吗?多聪明的小家伙啊!”
我希望现在你已经开始注意到一些鼓舞人心的事了。哲学著作也许浩如烟海,让人望而却步,但是真正的哲学主题却并非如此。我们承认,相对于这本薄薄的小书的篇幅来说,哲学这个话题是太大了些,但也并非大到让人无法入手。两千年间,我们在伊壁鸠鲁和密尔之间,在柏拉图和霍布斯之间,在休谟和《弥兰陀王问经》一书的作者之间,都发现了相通之处。问题并不在于熟悉这些重复出现的主题,而在于当不同的哲学家为了自己的目的用自己的方式阐释这些主题时,对他们思想的差别要有敏锐的洞察。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对哲学的理解是日积月累起来的,而且可以积累得相当快。这对你们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
【注释】
[1] 指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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